仙途遺禍

第四百一十章 鬥獸場的規矩(2/2)

    作為對身體的狀態極為敏銳的劍修,水馨還可以肯定,這杯飲料沒有任何害處、任何殘渣。

    “真是挺不錯的。”水馨。

    見水馨給出好評,其他人也紛紛的喝了自己的那杯。

    中年館主嗬嗬笑,就當不知道這是怎麽回事。

    “好了,閑話完,還是談正事吧。”他笑著,“我們奇獸館,也有多種服務,隻看幾位選哪一種了。”

    “怎麽?”水馨繼續好奇。

    除了劍修的無所畏懼之外,水馨的好奇,或者更多的源自於她的失憶。

    也許她並不把失憶放在心上,過往也有豐富的經曆將她的三觀填滿,這些都改變不了“失憶後見得太少”的現實。見識不夠,自然會對很多東西感到好奇。

    “首先,是兩種參加鬥獸的方法。”中年館主胸有成竹的,“第一種,自然是斬斷契約,將妖獸賣給本館。如此一了百了,自然隻能作為客人來參與賭鬥。第二種,就是作為妖獸主人參戰。”

    墨鴉皺眉,“如果斬斷契約,奇獸館另外安排人來契約妖獸嗎?恕我直言,一隻健康的成年妖獸,哪怕曾經有過認主的經曆,也不容易屈服。”

    “哦,當然。”中年館主聳肩道,“所以一般我們不建議第一種,那樣的話,我們奇獸館就得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

    “作為妖獸主人參戰,有什麽限製嗎?”墨鴉很能抓重點。

    “是的,第一條限製是,在賭局裏不能壓自己的妖獸輸,第二,不能在自己的妖獸沒有參加的比賽裏,堵住超過一千下品靈石,第三,如果要參加積分賽,那麽妖獸必須要在積分賽期間留在奇獸館——但可以選人看守。但相對的,作為妖獸主人參戰,如果接受奇獸館安排的妖獸對手並取得勝利,奇獸館在那一場角鬥中的收益,妖獸主人都能拿走三成。”

    “收益是指賭局收益?”

    “當然不止,當然當日分攤的門票收益。”

    水馨幾個都看著墨鴉。

    墨鴉道,“我也知道一些……妖獸不像修士,可以有眾多的隱藏手段。它們隻有自己的力量和賦的術法。簡而言之,一隻妖獸的實力是很容易判定的。如果隻是參加一兩場角鬥,根本不容易爆冷,也就是,沒有高賠率,無法獲得高收益。所以,作為妖獸主饒話,如果想要得到大筆收益,那個積分賽是必然的吧?循環賽、車輪戰、混戰,這一類的比賽除了實力之外,更考驗鬥誌、毅力和耐力,這種難以評估的東西,就會有更大的變數……或者高賠率、高收益。對了,大概還有更穩定的觀眾。”

    “不錯。”中年館主讚賞的點頭。

    墨鴉就沉默了。

    他能看得出那些,又哪裏不明白另一個重點呢?

    積分賽,就要求將妖獸留在奇獸館。這可不隻是為了保證妖獸能參賽,更是讓奇獸館容易對妖獸下手,以獲得他們想要的結果!

    高收益必然伴隨高風險,這在修仙界的任何一個地方,都是如此。

    不過,有趣的是,這恰好是他們現在需要的。(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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