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之至尊巫師

第三十二章 loser,請學會花錢(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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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所以說,吃虧長記性,自己的窩如果不夠安全、溫馨,換我就會覺得很沒安全感,仿佛所有的奮鬥成果隨時都會打水漂。”

    “嗯,有同感,尤其是像我這種漂泊般的人,早就想有個安定的家了。你說冷杉山莊的房屋安全性更高?我都想象不出是個什麽樣子了。”

    “古代魔法陣,除了加護個體設施,整個莊園也具備整體防護能力。”

    “嘖嘖,跟霍格沃茨有的一拚了。”

    “單以安全防護方麵而論,更好。”凱恩很肯定的說。

    這真不是吹牛,他就是總設計師,冷杉山莊所使用的技術威能,他自然了若指掌。

    不過他沒有在這個問題上深談,那不符合他現在這個身份,他換話題道:“那麽,你準備簽多少年的房貸合約?最長是二十年,最短是五年。”說著,他拿出一份合約遞給盧平。

    盧平接過來,很認真的閱讀,之後盤算了一下,道:“我覺得五年就不錯。”

    “那樣的話,你每月隻有一百金加隆可用,加上獎金、年金,平均下來也很難過兩百,你真的決定如此節衣縮食?”

    盧平睜大了眼睛:“你認為每月有一百多金加隆可用是節衣縮食?”

    “咳咳!”凱恩意識到他有點說漏嘴,以這個時代巫師們的平均消費水平,一百多金加隆可不算少。

    而且,弗拉克·歐文也是個窮孩子,他每月的薪水還要分出一部分贍養母親、供養弟妹,怎麽可以有這種闊綽人士對待金錢的態度呢?

    “嗯,我的意思是,你必然還有其他需要的,比如與女朋友交往、強化能力什麽的,付清房貸再談戀愛是不是有點晚了?”

    盧平蹙了蹙眉,覺得凱恩說的有點道理,他都三十了,已經是大齡青年。“那就十年吧。我覺得我大約不會娶一位愛上金加隆的女士為妻。”

    “話雖如此,但必須說,你得消費觀念得改改了。”

    “哦?”

    凱恩先讓盧平把該簽的單簽了,把屬於盧平的那份合約,以及鑰匙什麽的給了對方。

    隨後利用地下室的壁爐,直接到了阿伯丁。

    凱恩引領盧平邊走邊介紹道:“這處產業是屬於我們的,對外掩飾是一家以演繹舞台劇為主的劇院。”

    “舞台劇劇院!?”

    “沒錯。從麻瓜的視角看,也隻有戲劇演員這樣的解釋,能夠讓他們消除對大部分巫師著裝的好奇心。”

    “你的意思是,巫師們的著裝在麻瓜眼中是另類的。”

    “非常、另類。除了化裝舞會、COSPLAY、萬聖節或狂歡活動,絕不會那麽穿扮的那種另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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