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大秦的武器大亨

330三擊連環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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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鍾表出現之後。尚文立即提交了關於修建鐵路等法律提案。而嬴玉也提交了一份如何管理槍支和買賣槍支的法律文件。

    秦王對修建鐵路的事情隻是詢問了一些要緊的話題。比如,為何要采取現金補助的辦法,為何規定火車道路兩旁土地歸鐵路所有。還有就是火車長什麽樣?尚文對這些問題做了詳細的回答陳述。隨後,秦王便立即批準了該法案。

    對於嬴玉的法案。秦王進行了較長的時間的斟酌。甚至是將王翦,尉繚等人請來商議。尚文則作為旁聽,聽取了所有的過程。而嬴玉因為是自己來親自提交這個法案的也聽取了這個過程。

    嬴玉的法案非常的明確,就是將持槍擁有者和槍支買賣分開。這樣就能更加細化法律條文的準確xing,持槍擁有者可以合法持槍。而買賣槍支也成為一種合法行為。這樣兩者之間的關係被明確的分開。這樣槍支買賣有了法律依據。這也為槍支走私提供了一個便利。

    王翦同意了其中一部法律,對於槍支買賣。因為不熟悉的原因,沒有反對也沒有讚成。尉繚看出了其中的門道。也同意了該法案。秦王思考之後,也同意了這部法律。就這樣兩部法律就通過了。

    至於隨後的相關補充和後繼法律方案。尚文需要一定的時間來修訂。比如,民兵,預備役方案等。

    在法案提交幾天之後。大軍的集結也完成了。尚文也需要跟隨王翦前去義渠前沿指揮部。在臨行前,尚文特別查看了讓嬴玉做的兩件件事情。

    一件是對六國的槍支走私,法律條文頒發的很快。嬴玉的動作也快。她很快就命人聯係了幾家六國商人,六國商人對火槍的敏感程度不亞於秦國。但他們聽到這部法律條文的時候。還一時半會的琢磨不透其中的奧妙。但嬴玉派人找上門來。他們一下子就明白過來。

    他們開始大批量的聚集資金購買火槍。然後在嬴玉提供的路線下走私到六國。

    走私的物品隻有槍支和子彈。沒有大炮。這是法律條文中明文規定不允許有的武器。走私的火槍不允許是最新式武器。就連刺刀的種類也有了明文規定。三棱刺刀絕對不允許出口。考慮的出發點就是盡量減少武器造成的二次損害。這些武器流向何方。幹什麽。誰都一清二楚。提供武器,就是讓六國打內戰。傷亡規模空前的話,還不如讓秦國直接出兵占領。

    嬴玉賣出的火槍價格是沒支五十半兩。隻收取真金白銀。此舉就是大幅度的吸收六國手中所有的黃金。這些黃金在軍火貿易中將大量流向秦國,黃金作為秦國發行貨幣的儲備金。同時也吸幹六國的黃金,為將來開展貨幣戰爭進行預先準備。

    而一支五十半兩的火槍經過走私流到六國的時候。價格高的離譜。一支火槍達到了一金半。這是一個非常恐怖的數字。但是現在秦國不出口武器。對武器有絕對需求的趙齊兩國大規模的收買。

    國家實力不如兩國的燕國能夠收買的火槍數量非常的有限。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燕國竟然開始采取了官方走私的道路。也就是說,國家參與走私活動中。這算是一次創舉。同時為了尋求更大的幫助。因為這次出口的武器中沒有大炮。這是燕國,也是六國最需要的大規模殺傷xing武器。沒有大炮,戰爭對比依然不平衡。為此。燕國開始轉移到外加層麵上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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