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1章 法庭內外(三)(1/4)
這時,有人走到路庭檢察員身後,低聲說了幾句話。
在前麵這麽一個過程之中,路庭除了宣讀公訴書以外,就一直是處於被動挨打的境地。
在肖平這麽一個全國知名的大律師跟前,他的那麽一點法律水平,根本經不住折騰。
最為讓他張口結舌的事情,是道義與證據,都掌握在了肖平的手中。
在這樣的情況下,再借路庭檢察員幾份本領,也照樣不管用。
勉強進行幾句辯論,除了引起法庭一片指責,沒有任何的用處。
就在路庭處於尷尬狀態的時候,有人過來傳話。
在這之後,他就象是打了雞血一般,立即就精神煥發的站了起來。
“審判長,各位陪審員,玉虎一案,已經作出了宣判,認定是一起非法拘禁案。既然是這樣,不管如何辯解,葉小龍、張峰二人,都已經構成犯罪,建議法庭立即作出判決。”路檢察員言語鏗鏘的說。
他這是想要快刀斬亂麻,不與肖平展開辯論,好造成既成事實。
不等郜修說話,肖平已經搶先發言說:“審判長,請看完最後兩張照片,再宣布你們的判決,也不算遲。”
隨著他的手勢,屏幕上出現的照片。一張是前麵放過的照片,萬老大開槍的鏡頭。
“審判長,都已經動用了這樣的武器,能說是非法拘禁嗎?”肖平譏諷地問道。
沒等郜修作出反應,肖平又用嘲諷的語氣說:“我想提醒審判長和公訴人一句。你們在拚命追究我的當事人,說他們隨身攜帶的武器,違反了相關規定。”
路庭一聽,立即回答說:“違反就是違反,不是我們想不想追究的問題。”
“好,說得好。那我來問問你們,萬老大手中這支短槍,是不是違反了我國關於槍支彈藥管理的法律規定?”肖平立即反駁了起來。
路庭一楞。張了幾下嘴巴,沒能說得出話來。
“我再來問你們,萬老大的這一槍,還有那一棍,是不是構成了故意殺人罪?”肖平的反駁,可不是一般的犀利。
路庭瞪了瞪眼睛,無話可說。
肖平也不要他的回答,繼續說道:“審判長,為什麽對這麽一種明顯的犯罪行為,你們是視而不見。偏偏要對我的當事人,在見義勇為過程中的一些做法,窮追不舍呢?”
不管是審判長,還是公訴人,都被問了一個張口結舌,麵紅耳赤。
台下更是轟成了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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