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男女

我願意遇見他(5)(1/2)

    以前,誌謙每次出差,不管多早,我都要起來為他做早餐,然後擁抱、接吻,纏綿再三才肯讓他離去。

    現在,一切已經習慣,反正走了還會再回來,有什麽好留戀的?

    我繼續睡,直到手機鬧鈴大作。

    我操起手機真想扔到牆角。

    雖然眼睛有點澀,但我還是看見手機上有一條短信:“錦詩,今日氣溫驟降,注意添衣,你那件粉紅色羊絨大衣看起來很保暖,而且樣式大方美觀,實在適合今天這樣的天氣。”

    是餘紹明!

    我一下清醒過來,心胸中頓時漲滿了粉紅色的喜悅,似乎天地間也洋溢著看不見的粉紅色磁場。

    那件粉紅色大衣,還是第一次看見餘紹明時穿的,沒想到他倒記得如此清楚。

    不像誌謙,因為從不留意我,件件舊衣裳他都覺得似新衫,唯獨我這個人是舊的,百看百膩,毫無新意。

    上了年紀的女人就是這點賤,還不知道對方心意,一條短信,就高興如此,立即身輕如燕,翻身下床。

    要知道平日,起床是我開門七件事中最難一件。

    看到誌謙為我溫好的牛奶,用小火蒸著的奶油饅頭,我心裏又陡然升起一種羞愧的罪惡感。

    但是,想到餘紹明那張英俊異常的麵孔,這份自責又被我轉瞬拋到了腦後。

    不由自主,鬼使神差,我竟又開始塗脂抹粉。

    妝化到一半,我心裏有小小聲音反複詢問:緣何如此仔細粉飾自己?費時費力,討好的是誰呢?

    ——餘紹明!這個答案再淺顯明白不過。

    為什麽恒久以來,女性總要靠一管口紅,一盒胭脂度日?

    女為悅己者容!毫無疑問,為著吸引異性!

    化妝品永遠不會滯銷。

    我歎口氣,女人都不能免俗,為著在心儀的異性麵前能夠紅粉菲菲分外可愛,不得不修飾再三。

    那小聲音又問:你已有陳誌謙,為何還為其他異性歡欣雀躍,春心蕩漾?

    我隻得對著鏡子,歪頭苦想:人生苦短,應及時行樂。

    今時不同往日,不是男性見了女性皓腕一截,就必須以身相許。

    我不過陳誌謙女友,並非他妻子。如果有更投緣、更心動之異性,能夠予我更多愛、更多關注,為什麽不能換呢?

    現在誰沒有離過一兩次婚?換伴侶尚且如此容易,何況換男友!

    那小聲音十分擔憂:錦詩,你已有二心!可憐誌謙對你至死不渝。

    我聽見自己訕笑:至死不渝?陳誌謙已經連多看梁錦詩一眼的興趣都沒有了!倘若真至死不渝,不過因為還未遇到更好更合其心意的。一旦有了,梁錦詩也不過一件過時的舊衣服,即刻可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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