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追擊

第一百零四章事件真相(上)(1/3)

    “如果是謀殺,凶手將淋浴頭開著,顯然是為了將韓夫人的注意力吸引到浴室裏去,趁此機會溜走。不過,好像還有其他目的。”胡淩說道。

    “其他目的?”

    “就是上次我對你提起過的,書房裏的那張椅子。那張椅子的四隻腳與地毯上留下的印痕不完全吻合。然而,椅子是什麽時候,又是從哪裏送進來的?同時,原來的那張椅子又到哪裏去了?你們警察竭盡全力進行查找,看來到現在也收獲無望。”胡淩說道。

    “不過我還是不明白,椅子被人調換,與這個案件到底有什麽關係?”仇宇疑惑地問道。

    “其實被害人開著淋浴頭,就是為了不留下失禁嘔吐的汙跡。這樣考慮,椅子調換的謎也能解開了。”胡淩說道。

    “等會兒,你說解開?……這又怎麽解釋?”仇宇被繞暈了。

    胡淩說道:“聽說上吊時,人必然會大小便失禁。那麽,偽裝自殺而將人勒死時,被害者會失禁嗎?”

    “額?也對啊!也會吧。”仇宇有些不確定地說。

    “那麽,假設韓啟趴在桌子上正寫著稿時,突然被凶手勒住脖子,椅子上不是同樣會留下失禁的汙跡嗎?也就是說,由此推測,作案現場其實就是在書房裏。所以,凶手自然就必須調換椅子。與此同時,浴室是偽裝自殺的現場,如果地板上沒有留下失禁的汙跡就很不自然,因此就必須將淋浴打開,將屍體淋濕,看上去好像是衝走汙跡的樣子。”胡淩說道,“這是一種推論。”

    “難怪啊……”仇宇一副了然的表情點著頭,沉思了片刻之後,說道:“這麽說,這案子還是他殺了?”

    “我認為——可能性一半一半,我隻是說這是推論之一,並未說這是唯一的推論。”胡淩說道。

    “好吧,你這等於沒說。但是,即便是謀殺,這全都是根據現場的狀況作出的推測。首先,凶手殺人的動機是什麽?為了生命保險?若是為了保險賠償,偽裝成這個人自殺,這合情理嗎?而且,離兩年的規定時間,還差十天自殺,不可能獲得理賠!這隻能是白白送了性命。”仇宇說道。

    “你終於用腦思考了。沒錯,如果說是謀殺,那麽這推論很難對這一點作出合理的解釋。如若是自殺,還能夠考慮是死者自己記錯了日期。現在隻能解釋是凶手搞錯了日期。索性一開始就斷定是他殺,那樣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而且還能獲得兩三倍的保險賠款,可是……”胡淩這麽說著,卻突然停下腳步,他總覺得自己似乎遺漏了什麽重要的事情。但是,是什麽關鍵呢?

    “如果韓啟的目的是詐騙保險金的話,那麽六名管理人員居然是保險金的收益人,那麽凶手就在六個人之中。而且,這六個人居然全都有那把備用鑰匙,這決不是偶然的。”仇宇說道。

    “這六個人在案發時的去向,調查進行得怎麽樣?”胡淩問道。

    “可以說,除了兩三個人之外,其他人都難以證明自己不在現場。如此說來,不管有沒有不在現場的證明,我們都要對他們進行嚴密盤查。”仇宇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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