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0章 李青雲的解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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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麵王書記已經說過了,塬北縣檢察院用的微博標題是‘塬北縣一中學生一時衝動犯錯,檢察官介入後雙方冰釋前嫌’。”
“在正常人的思維看來,一場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中,即便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諒解,也是不適合用‘冰釋前嫌’、‘握手言和’這樣的字眼的。”
“更何況,這片微博為了突出檢方在和雙方家庭的溝通中所作出的努力,大肆強調了‘小朱家長傾盡全力賠償了女孩父母數萬元’這樣的字眼。”
李青雲長歎了一聲道:“如此一來,讀者之間很容易就引起了‘花錢買刑’以及‘補償太低’的解讀。”
“另外,塬北縣檢方過分渲染自己的努力,對‘取保候審’措施的解釋不到位,也是輿情發酵的重要原因。”
李青雲鄭重其事的開聲道:“在司法實踐中,‘取保候審’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製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簡單說吧,取保候審階段的小朱,並沒有被釋放。他不是自由的、更不是‘無罪’的,還處於‘候審’的法律狀態。”
“在充分的調查出來之後,本案依然會進入法院的訴訟程序,法院也會根據他的犯罪情節、被害人態度以及被告人犯罪後表現等,作出最終判決。”
李青雲最後判定道:“說到底,本案中因為涉及未成年人,肯定有部分不便公開的內容。加上檢方的宣傳不當,用‘冰釋前嫌’這樣一個字眼觸碰了社會的道德底線,這才導致了如此嚴重的後果……”
聽了李青雲這一番完整的敘述,會議室裏的所有人就都釋然的點了點頭。
即使是之前不大理解的王翰,也不由的歎服道:“青雲同誌對這件事情的分析,真是準確而深刻啊,我自歎不如!”
苗建峰則是輕歎了一聲道:“青雲同誌剛剛說的一點很到位,這件事情的根源,其實還是塬北縣檢方的宣傳不當,倒不是他們的調解的做法有什麽不妥的。”
“過分追求‘最大限度的關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長’,結果被演繹成了自家戲份,違背常識的‘鬧劇’,實在是讓人痛心不已啊!”
褚士航聞言也附和道:“我完全讚同苗組長的看法,這件事情完全應該歸咎於塬北縣檢察院嘛。他們對本案細節的嚴重疏漏,對公眾情感的嚴重低估,對法律解釋的嚴重缺位,讓支離破碎的宣傳成為了公眾的圍觀對象。”
“在這方麵,我覺得塬北縣檢察院是要負主要責任的!”
苗建峰微微頷首,又轉向李青雲道:“青雲同誌,既然你分析得如此準備,想必對後續該如何回應處理,也有了通盤的考慮了吧?”
“雖說這件事情的最終解決,肯定是有順安市委市政府和塬北縣委,但是咱們巡視組既然碰到了這事兒,肯定也是要向省委匯報的。”
“如果省委希望咱們巡視組能拿出一個意見來,那咱們就得提前做好準備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