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奇案

第五十八章 死亡氣息(1/5)

    再次把煙頭扔在地上,劉廷深吸了兩口氣,眩暈的感覺仍在,劉廷回到車上,從懷中取出筆記本,是揭開最終答案的時候了。劉廷莫名的有些恐懼。但還是強迫自己,開始看那些抄寫下來的,趙梓喬生命最後幾日,留下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字句!

    “委托人:鬼市童”。

    “劉廷,求你放過我”。

    “被囚禁第三日,我一直在記錄”

    “不要掐死我,劉廷,不要砍下我的頭,不要燒焦我的臉,我不要變成鬼麵人!”

    “劉廷,721的噩夢讓你夢遊,讓我進入噩夢。”

    “劉廷,求求你,不要夢遊。”

    “劉廷,救救我。”

    “劉廷,我死後,你不要和尹妍希在一起。夢遊的你,會和鬼麵人一起,把她殺掉。”

    “劉廷,不要繼續殺人,不要殺李喬嬌!”

    “不要把李喬嬌,或者其他人,再變成鬼麵人!”

    ……………………

    一共三十七句話。這裏麵有一句話有些不對,劉廷看到後,引起了他的懷疑。

    讀者朋友,您找到了嗎?

    那句話就是:“被囚禁第三日,我一直在記錄”。

    所有其他牆上刻下的話,趙梓喬寫下這些話的時候,其實是在模擬自己當麵和劉廷在說話,在吩咐的場景。所以所有的話,用的全都是口語的詞句。

    但“被囚禁的第三日,我一直在記錄”這句話,就算放在文言裏,都是非常非常奇怪的語氣,趙梓喬麵對劉廷時,是絕對不會這麽遣詞造句的,至少那個“日”字,用“天”字替代,變成“被囚禁的第三天”這樣的口氣,還能通順一些。

    後麵“我一直在記錄”,更是毫無必要,沒有任何意義的一句話。她是在提醒自己注意牆上這些文字是被囚禁期間留下的,非常重要嗎?這些文字不用她提醒,也絕不會被任何發現的人忽略。她這句話字麵上傳遞的意思,用字別扭,內容也毫無意義!這不合理。

    劉廷當年和趙梓喬做夫妻偵探搭檔的時候,也愛擺男人姿態,總是教訓趙梓喬這做錯了,那裏不對,居高臨下。自己最愛說的一句話,就是表麵不論多不合理的東西,都一定會有一個合理的解釋。

    趙梓喬被囚禁在這裏,不可能留下一句廢話。她寫下這句別扭的:“被囚禁第三日,我一直在記錄”,到底是什麽意思?

    劉廷在和王誌通電話的時候,眼睛中有意無意掃過這句話,突然自己發現這句話隱藏的含義了!趙梓喬特別用的是“日”字,那這個字,會不會有什麽問題?!

    當劉廷仔細去看那個字的時候,劉廷發現日字的寫法有些不對勁的地方,日字中間的橫趙梓喬給縮短了,幾乎變成了一個點。劉廷立即發現“記”字右邊的“己”中間一筆也被縮短了。也變成了一個點。

    這樣這句話裏,就有了兩個特殊的字:“日”和“記”。

    趙梓喬的日記!

    劉廷又用同樣的方法,仔細檢查所有自己抄寫下來的字句,所有將某一個筆畫用變形的點代替的字全都挑出來,一共有下麵這些字:

    是、住、去、他、人、我、721(數字起筆都被改成了點狀)、是、辦、邊、內容、誕生、日記、小、逼、寫下、的、為、鬼、童、大、委、中、真、大、案、她、托、童、假、廢、墟、左、在、屋、不要、市、被、的、查、我、業、相、阿

    劉廷看著這些字,立即明白過來,這些字應該可以組成一段具有確定含義的完整內容。

    劉廷將自己日記扯碎成小紙片,將那些字寫下來,然後開始嚐試將它們拚在一起。但卻怎麽拚也拚不出合理的字句。拚了一陣,還是沒有頭緒,天已經開始黑了,那些字漸漸模糊起來。

    劉廷坐在那裏,心中焦躁,答案就在眼前,但自己就是得不到!劉廷看著那些字,點著了一根煙,抽了一口,突然其中某幾個字,劉廷發現他們能給自己提供額外的信息!這些字暗含的含義,會不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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