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巨變

第66章 千載難逢的機會(1/3)

    胡銘晨要走,第二天肖玉梅看店,王展幫他拿行李,將其送到車站去。

    這次返家,胡銘晨還是帶了一些東西回去,畢竟在城裏呆了一個來月,總要買一些他認為有必要的東西。

    胡銘晨在回家前,專門抽了半天的時間去買東西,他買的物品主要是兩個部分。

    一分部是答應給姐姐和妹妹的衣服,上次買了鞋子,這一次,乘著這個機會,胡銘晨給他們兩位每人買了一套春夏秋冬都能穿的運動服。

    另一個部分,胡銘晨花了兩個小時待在新華書店,他買了很多書。

    這些書有些是學習用的參考書和複習資料,有一些,完全就是有些深度的課外書籍。

    比如胡銘晨買了四大名著,買了《說嶽全傳》,他還買了《領導學概論》和《人性的弱點》等社會著作。

    看到胡銘晨舍得花好幾十塊錢買那麽多書,王展都有點驚訝。

    “銘晨啊,你不給你自己買衣服,反而奢侈的買了那麽多書,你用得著嗎?這些書你會看?”

    “王叔叔,書哪有嫌多的啊,書到用時方恨少,我家爺爺輩和父輩都沒什麽文化,我可不能重蹈他們的覆轍,現在是文化知識的社會,未來更是。多讀點書,多學習點知識,總是好的嘛。既然買了,我當然是要看,否則豈不是敗家子浪費錢?嗬嗬,你說是吧?”胡銘晨將那些書裝在一個袋子裏抱著說道。

    “有這樣的想法,真的是不簡單呐,我想,你以後想不成功都難,上天總是會眷顧有準備的人。”王展感歎道。

    “謝謝王叔叔,對了,王叔叔,你昨天給我的工資多了一百塊,你拿回去。”胡銘晨說著從褲兜裏麵掏出一百塊錢來遞給王展。

    昨天王展給胡銘晨的薪水是放在信封裏的,當時胡銘晨沒有打開,所以不知道裏麵有多少錢。事後他打開信封,發現裏麵放著的是四百塊,而不是之前說好的三百。

    一開始胡銘晨還以為是王展數錯了,但是他很快就否決了這種可能,這應該就是王展故意多給的。

    胡銘晨不是很喜歡錢很拚命的在賺錢嗎?他幹嘛要將多的一百塊還給王展呢?

    這體現了胡銘晨的正直人品和聰明。

    這做人首先得講誠信,說好是多少那就拿多少,不能人家給自己就要,那會顯得胡銘晨很財迷。

    總而言之,胡銘晨是該他的,他一分不讓,不該他的,他也是一分不取。尤其是與生意夥伴之間,要是貪了小便宜,極有可能會變成揀了芝麻丟了西瓜。

    “不多,不多,你來城裏那麽久,我也沒給你買些什麽,而且,提成你也不要,你這一個月,幫我做了那麽多家店,我總得表示表示吧,這一百塊你拿著,是我故意給的。”王展並不接那一百塊,而是將它又給胡銘晨推回去。

    “王叔叔,提成不要,那是我事先就主動說的,這沒什麽,將那些店做進去,是工資範圍內的責任,至於買東西嘛,你忘了,你不是給我買了兩雙鞋了嘛,那也是好幾十塊的呀。所以,這一百塊,你無論如何要拿回去,否則,我成什麽人了?”胡銘晨堅決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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