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隱士的前半生

第三百七十章 反正有時間(1/5)

    “或者說,你在我這裏,發現了,你已經丟失的孩子?”她對這個話題不依不饒,仿佛觸動了她的興奮點。

    “不要亂比喻,把事情搞複雜了。”我隻得投降了。

    “不,怕什麽複雜?不是你說的嗎?我喜歡解題。那麽,都睡不著,我們有的是時間。”

    看看,睡覺前我所說的話,就如潑出去的水,收不回來了。可是,她都記著呢。話是我說的,她睡不著也是因為我,當然,隻好打著哈欠陪下去了。

    “好吧,有什麽問題,你就問吧。”但明顯擺出一幅疲倦的樣子,好打消她的熱情。

    “你既然答應了,就別想睡覺。莊哥,你也別怕,我就問這手機的事情。”在看到我點頭時,她開始了她的問題。

    “這手機是如何設計出來的呢?你是發起者,有沒有你前妻的參與呢?”

    首先,我很討厭她口中所說的前妻這個詞。因為在我心目中,妍子就是我的妻子,盡管我們在法律上離了婚,但她是我唯一的妻子,至今沒變。當然我不能反駁她,隻能回避。

    “這是我與另外兩個朋友,記住,是我結婚前的好朋友,一起搗鼓出來的東西,當時就隻是想做成一件事,沒想到,還真做成了。我給你找個名片,估計我包裏還有一張。”

    我準備趁回屋拿名片的機會,擺脫一下她逼人的目光。她看我的時候,興趣越大,我的心理的壓力就越大。我需要鬆一口氣,哪怕隻是短短的一分鍾。

    “不去,莊哥,我才不看你們的名片呢。遞名片的男人多了,名片名片,就是明目張膽地騙,有什麽?我隻知道,你是一個成功做成事業的人,這就夠了。並且,你還賺到了錢?”

    “當然,我從北京離開的時候,身上帶的錢,就隻帶了這個手機帶來的利潤了。這是我的家底,也算是對當年這款手機的紀念,包括當時的朋友以及自己的努力,算是青春努力的獎賞。”我故意搞得文藝些,以顯得輕鬆。

    我不願意說離婚分財產這事,免得把話題引到妍子身上。因為,妍子是我的親人,我不願意另外的女人,隨意評價她。哪怕是任何批評和讚譽都不行,因為她在我心裏最深的地方。

    “莊哥,聽說你也是農村出來,一個人打拚的?”

    如果二妹老問我感情上的問題,我倒有回避的心。但如果是這種與感情無關的事,我倒可以說說,茶喝了,睡意沒了,也有時間。

    “是的,我老家的情況比你的情況還窮。畢竟你還有個姨媽和姐可以依靠,而我什麽人都靠不往。讀大學靠打工掙生活費,當兵後就不說了。但退伍後,錢又丟了,也是遇上好心人收留,才一步步混出來的。”

    此時我就像一個大哥哥,以過來人的姿態給她說話,我自己的狀態也很舒服。估計我也有好為人師的習慣,喜歡給年輕人介紹奮鬥經驗。

    “莊哥,你是個傳奇呢!一無所以到事業成功,完全靠自己拚,你是我唯一見到的傳奇人物,真的,我見到的窮小子,沒有做得像你這麽成功的。”她的話語中充滿了天真的崇拜。

    “也不是我有多能幹,還是運氣好,遇到了許多幫助我的人,還有這個時代,難道,不是時代給我們的機會嗎?你不也從農村出來,在長沙也找到位置了嗎?”

    她點點頭:“也是啊,以前想都不敢想,可以在長沙生活。但是,莊哥,我發現你是個文武雙全的人,聽喬姐說,你還會算命?”

    人一旦受到表揚,就有點飄,好像是茶喝醉了。“談不上會算命,懂得一些,也是一位老先生教我的,拿它混口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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