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隱士的前半生

第二百七十章 隻是近黃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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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經這個年紀了,不想虧待自己了。為他守了二十幾年,他地下有知,也該知足了。”

    她所說的“他”,是知道,是那個給了她最好愛情的人。這麽多年,不念念不忘,可見金姨是多麽重情義。

    “我既有身體的需要,也有心理的需要。他能夠滿足我這方麵的需要,你說,我給他錢,是不是應該的?”

    “應該,金姨,你們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我想,在你們相處的時間長了,也有些真的感情在裏麵,這應當可以安慰自己了。”

    誰知,金姨的反應出乎我的意料:“錯了,莊娃子。這種事最好不要牽真感情。本來就是假戲,你就不要混淆性質,把它弄得真假不分。你買手機,是使用它的功能,不要管它的包裝,對不對?我今天跟你談的,主要目的就在這。”

    話題扯到另一個層麵,我就不知道金姨的主導思想了。

    “我與小林,是純粹的互相利用的關係。我得到簡單的快樂和充實,並不想把這種關係往真感情上扯。如果我跟他產生了真感情,就容易被人利用,這是大忌。買賣不在乎人情,更注重利潤,這個你應該懂。”

    我又想起白居易的詩:“商人重得輕別離”。現在看來,這句話不是貶義,是褒義。在唐代,就有這麽具備職業精神的商人了,怪不得唐代如此發達和輝煌。

    “你也應該一樣,你是來尋找快樂的,最簡單的那種,不應該投入感情。這樣,你才能保證有不敗之身。以我來說,我的真感情不會再與愛情有關了,因為我享受過最好的愛情。我的真感情中,親情友情更重要,無法購買的,是你們對我的好。我很清醒,我購買的是服務而不是感情。”

    “他給我帶來活力和享受,我給他金錢,就這樣,不是很單純直接嗎?也許我這個想法,不被社會上的人接受。也許社會上有人罵我不要臉,罵我不知羞恥,但我知道,你不會罵我的,所以,我才給你說清楚。小林這樣的人,我可以找十個二十個,保要舍得花錢。但把我叫金姨的人,你,如果離開我,我再多的錢,也買不回來了。”

    這是金姨重情義的地方,一旦她真的付出真心,她就非常重視。

    “你也要一樣,不要對那個女人有過多的依賴、同情甚至產生模糊的愛意,因為這種關係是買來的。但是,你剛才說,你們連那種關係都沒有,可見,是多麽廉價的關係。你願意停留在這種層麵也行,如果你找到更好的對象,你果斷拋棄她,也不要有任何心理負擔,因為,這隻不過是生意的終止。”

    她說了這麽多,無外乎兩點。一是介紹她與小林關係的性質,取得我的理解。二是告誡我與方姐相處的原則,讓我不要投入過多的感情。

    “金姨,我和你一樣,都是受過感情傷害的人。要早知道是這樣,我要找人談心,不如找你訴苦了。”我笑到,知心阿姨就在身邊,我還舍近求遠。

    “我不當你的垃圾桶,你們年輕人有無限可能。莊娃子,你這麽年輕,要走的路還長。今天這個狀態,我相信隻是暫時的。你有可能找到更好的人,愛你的人。你這麽美好的時光,不能耽誤在這混日子裏,你最好廣交朋友,也許能夠發現好姑娘,即使不想娶她,但她值得你投入感情,這才是你正經該做的,是不是這樣?”

    “金姨,我現在還沒這個心情。”我承認,妍子的事對我打擊很大,小池的事,我已經在內心中作了告別,我不知道我今後能不能有真愛,至少,現在,我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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