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隱士的前半生

第一百一十二章 繞不過的坑(1/5)

    一切美好的開始,都讓我有擔憂的因素,這不是《易經》教我的,而是生活教我的。

    我媽每天給王叔打電話,都在刻意回避我。我知道她始終麵對的一個難題,想讓我解決,但又不好意思對我說。那就是:王叔一家的困境。

    小蘇和李茅請客的場麵比較奢華,按李茅的解釋說:“兩個人出錢,肯定要比一個人出錢場麵大,要不然成本與效益不成正比。”他的說法明顯受了然然的影響,財務觀念濃厚。

    按小蘇的說法:“就是要讓阿姨記憶深刻,沒有對比是不行的。”這是一個過來人,由窮到富再白手起家,他的所謂對比,仿佛如他本人在財富的過山車上起伏,刺激而深刻。

    當然,然然也在場,雖然她和我媽沒什麽共同語言,但出於對我的尊重,與努力地和我媽套近乎,放低了高雅的身段,屈就於平庸的話題。

    李茅跟我說了最近他聯合幾個同行搞的一個所謂項目,已經在和手機廠商談判了,就是預裝小程序,以及攝像改良方式,等等。程序已經設計好了,有幾家廠商都有興趣,前提是:本機型所有銷售必須由我們負責,並取得10%的利潤。

    “那他們隻負責生產?”我問到。

    “是的,他們本來就是負責跟別的品牌代工生產的,為什麽不創立自己的品牌?”

    “不公平吧?這對他們有什麽好外呢?”我不太理解其中的原因。

    “莊哥,我對手機市場有初步了解了。一部手機,其製造成本隻占其成本的一部分,且利潤不高。主要靠品牌,如果一個廠商沒自己品牌,那是在給別的打工。我們設計,成為他的品牌,如果這個機型銷售得好,他的品牌名聲出來了,那麽,他今後有可能甩開我們自己單幹。我們隻賺一個機型,而今後的機型他可以找別人設計,因為他有自己品牌,才有江湖上說話的籌碼。”小蘇解釋到。

    我想了想,覺得隻做一次性的生意,雖然有可能賺錢,但總是心有不甘。李茅解釋到:“我們設計的專利在自己手上,當然也有別人超過我們,但是,你想過沒有,如果銷售得好,還有其他廠商跟進,不也來找我們嗎?你要知道,我們設計出十個程序,第一次合作的廠商先給他四五個,保留一半,再為下一次做準備,我們的設計可不斷進化,找我們的廠商也就不會斷檔。”李茅鄭重地說到:“前提是,我們的設計要獲得市的認可。莊哥,我起先承諾了那幫子兄弟,第一筆生意做成,在我們應得的利潤中,抽出四成給他們,你看行不?”

    “當然,知識有價值,這必須的,隻要我們賺到了錢,這是良性循環。”我肯定地說到。

    原來小蘇已經聯係了三四個廠家了,他把各廠家的具體情況打印在幾張紙上,要我預測一下,以供選擇。

    “你們這是個工作餐啊,開晚餐會呢?公司得肥成啥樣,才吃得起這樣的工作餐”然然調侃到。

    這幾天,帶著我媽除了紮針灸,就是到處遊玩,天安門廣場看升旗,故宮看曆史、長城看滄桑、北海看風景。逛了些胡同,聽幾次京劇,應該班長的邀請,還專門和他父母一起,看了看那個養老院的工地。

    班長的母親說到:“妹子,等它修好了,我們就住這裏,自己人在這裏負責,一家人團聚,山青水秀的,比城裏清靜,好不好?”我媽笑著點頭:“那就享福了喲。”

    但是,回家後,她給王叔打電話,還是躲著我。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