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癢

第22章(1)

孝順父母不是個壞事,但說孝道就比較麻煩。古今的孝,大有不同,古代才有孝道。所謂的孝道,是絕對而且單向的道德標準,是人之為人的基本尺度。孝道,要求人子,絕對服從父母。古代的法律,忤逆不孝,是十惡不赦之罪,但凡人子,被父母或者其他長輩送官告日忤逆,無論事實怎樣,都是死罪。父母打死兒女,不過是輕罪,反過來,哪怕是挨打不過逃跑,父母在追逐中跌倒,傷或者死,兒子都會因此而判死刑。自從清末新政以來,中國開始步入現代國家,法律體係進行改革,孝道在法律上的絕對標準,就開始鬆動。後來從北大發起的新文化運動,雖說未必像批評者說的那樣,“覆孔孟,鏟倫常”,但“打倒孔家店”,推翻舊倫理,舊道德,卻是目標之一。從那以後,孝依然是國人的道德條目,但已經從絕對單向的生存尺度,變成了普通道德。在法律上,父殺子,一樣有罪,在日常生活裏,子要孝,但父也須慈,子女跟父母頂嘴,乃至吵架,不再像過去那樣,是一種罪過,一種隻要父母高興,就可以置其死地的罪過。在今天,隻要不是對父母態度十分惡劣,棄養,或者打罵,人們一般不會說子女不孝。反過來,說誰孝順,也不必再如二十四孝那樣,赤身喂蚊,臥冰求鯉,郭巨埋兒,或者如老萊子一般,七十多歲成天穿著兒童服裝,弄個撥浪鼓耍,討父母的歡喜。 所以,在孝僅僅是普通道德的情況下,要求人們行孝,無非跟遵守其他公共道德一樣,就算中國人特殊,看重傳統,可以把孝突出一點,但也不一定要高到哪裏去,因為在其他民族那裏,也都有要求孝順父母的內容,聖經的十戒,不也有這一條嗎?因此,在入學條件裏,單單拿出孝道來說事,如果不是別有用心,似乎沒有必要。現在公認不孝的孩子,其實跟打架鬥毆耍流氓沒多大的區別,任何學校如果知道了,都不會樂意要的。但是作為一個現代的教育機構,卻還真的不能因此而拒絕人家入學,嚴格地來講,隻要法律上沒有證明此人有罪,需要刑囚入獄,學校就沒有權力剝奪他的教育權利,道德上有缺失的孩子,也需要教育,甚至可以說更需要教育。 北大自主招生,作為特殊人才的選拔,排除有劣跡者,可以理解,但是單把孝道拿出來說事,還是不合適的。特別是這個五四新文化運動的發祥地,以五四作為自己生日的大學(真的考證出來,絕對不可能是5月4號),做出這樣的舉措,實在具有諷刺意味。人們不禁要問,北大是大學乎,太學乎?如果是太學,當然沒的說,孝道當先,理所當然。但是先得把學校的招牌上的“大”字,添上一個點才合適。 平民上升的渠道不能被阻塞 現年24歲的湖南瀏陽沙市鎮青年羅煉,2003年起南下廣東打工,先後輾轉深圳、珠海、中山、佛山,做過保安、油漆工,跑過太陽能和房地產生意。今年9月14日中秋節,正在佛山市南海區一家具廠做學徒的他留下一紙手寫字條後,悄然出走,至今不知所終。他在字條裏寫道:“終生役役而不見成功,然疲役而不知所向,諱窮不免,求通不得,無以樹業,無以養親,不亦悲乎!人謂之不死,奚益!”(11月24日《南方都市報》) 我在看到評論者轉述上述字條的內容時,第一個感覺是,雖有莊子的話在前能寫出這麽好文字的人,居然一直靠打粗工為活,而且大有活不下去的意思。說實在的,這樣的文字,即使在重點大學的文科學生中,也很少見。據報道,羅煉2002年高三未參加高考,輟學讀職中。工友說,“他的書我們看不懂,都是之乎者也。”羅煉的二姐介紹說,羅煉“心很高”,去年跑地產時甚至還寫過一份計劃,想象著幾年後自己開幾家分店,甚至未來自己的公司怎樣上市,“很理想化的一個人,但真正做起來很難”。他生活在一個不屬於他的圈子或階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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