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鋒

第2820章 承包荒山(2/3)

    沒料到去年從鄭氏家族回來後,白鈺就讓嶽漢城親自跑了七八趟檔案局,硬從滿是灰塵的故紙堆裏翻到存檔協議,又居然細細看完,指示市國土局掐著點兒給屠鄭雄下達“荒山承包期滿收回通知書”,指出:

    根據《物權法》規定,荒山承包期到期後,發包方有權收回土地,對使用事宜重新協商和約定。對於荒山上種植樹木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無約定可與發包方協商賠償事宜或按《森林法》規定依法主張賠償。

    三十年來別說樹,一棵草都沒種過,賠償個鬼啊?但屠家從鄭氏家族敲詐得來的錢遠比自己搞種植劃算,種植業本質與農業一樣純粹靠天吃飯,哪有每年旱澇保收來得愜意?

    還有個內情連嶽漢城都不清楚,即屠家當年千方百計圈下整個羅家嶺南麓並非為了敲詐茶園,而有更深遠的用心——打算將半麵山作為陵園墓地!

    從風水學上講,羅家嶺南麓最適建造陵墓——這裏集幾乎安穴吉地之佳兆,一旦審批下來肯定能吸引包括港澳、東南亞在內大批富豪:

    一是賓主相迎降龍伏虎,即羅家嶺高大雄偉呈主人之威,兩側小山嶺蜿蜒綿延,象看家狗般俯首帖耳般馴服,這才是吉象;倘若賓客高於主人,呈虎踞之勢仿佛要撲上去咬人,那就是凶兆了。

    二是朱雀懸鍾四山聳秀,羅家嶺前方位置即朱雀,山峰峰頂象倒懸的鍾一樣圓潤不尖峭;四山指東南西北四個方向的山必須草木繁榮生氣旺盛。

    三是山山轉腳水口緊閉,山勢波瀾起伏圍繞陵墓地升升降降,且水流出的地方呈環抱型,象征著財氣匯聚不容易泄散。

    在嶺南地區開發陵墓遠比房地產賺錢,屠家也不是唯一打這方麵主意的,因此作為申委高層也很慎重,加之鄭氏家族隱隱聽到風聲也著急地到嶺南大家族央求——若前山做了陵墓,哪個敢買後山的茶葉?

    膠著僵持數年後省裏以常委會決議形式劃了道紅線:原則上不再允許開發新山地用作商業用途陵墓地!

    屠家雖然吃了個大癟子,但羅家嶺南麓圈在手裏並不吃虧——轉包給種植果林的、農副產品的利潤薄不說,難免冒出水汙染、農藥、蟲害等妖蛾子,屠家也不想被市裏抓到軟肋。

    拖來拖去,一直拖了三十年。

    接到“荒山承包期滿收回通知書”,屠鄭雄第一時間打電話給主管農業副市長吳根府,氣勢洶洶說:

    “不管正府規劃用著哪個方向,屠家擁有優先權,協議裏有明確條款!不給我先選,立馬把湎瀧正府告到法院,我才不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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