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衛之王

第923章 四份合同(1/2)

    第二份合同是佳得樂的續約合同,也是提前續約,當初孟雲和佳得樂簽訂了一分年價值1100萬美金的合同,如今才是第二年,不過佳得樂肯定不願意等到合同年再續約。理由和路虎一樣,都想搶先下手,留住這棵搖錢樹。

    佳得樂的合同年限為4年,總價值600萬美金。

    幾乎沒怎麽多看,孟雲就將佳得樂的合同放下,佳得樂的合同不算沒有誠意,隻是孟雲覺得誠意還不夠,要知道佳得樂可是主打運動飲料的,和安德瑪這些體育用品品牌類似,簽約體育明星帶來的回報率很高。

    以孟雲如今的商業價值,4年600萬稍微低了一點,孟雲相信等到合同到期,可口百事這些會給出一份更高的報價,年限也會更長。

    事實上,在這類品牌當中沒有多少可以操作的餘地,也就那麽幾個屈指可數的大品牌,其他的競爭力都不夠,所以孟雲還是願意和他們長期合作的,簽一份比較長的合同,以後就不需要為這類品牌操心了。

    等郭書瑤看完路虎的合同,孟雲把佳得樂的合同遞給他,同樣沒有急著恢複比爾達菲,拿起了第三份合同。

    比爾達菲也不著急,耐心的喝著茶。

    第三份是軒尼詩,一家享譽盛名的洋酒品牌,曆史悠久,品牌高端,一直以來都是以“紳士”“格調”為基準。

    其實這類品牌聘請nba球員代言的情況很少,所以之前也沒有這類品牌和孟雲接觸,軒尼詩算是第一家。

    或許是看重孟雲如今在中國的超高人氣,軒尼詩給出的合同很有誠意,是一份4年價值800萬美金。

    從合同金額來看當然不如路虎,佳得樂,比起安德瑪更是差了太遠,但公司的規模不同,客戶受眾不同,代言的價格當然也就不一樣。

    佳得樂安德瑪這些都和運動相關,聘請體育明星代言回報很大,加上本身公司實力雄厚,所以肯花大價錢,賺得回來。

    路虎這樣的則是定位比較高,豪華汽車,車型也以越野聞名,和運動其實也能扯上那麽一點關係。盡管近年來路虎一直在走下坡路,但在中國還是很受一些成功人士追捧的。路虎也正是看中了孟雲身後的中國市場,所以才不惜重金聘請孟雲擔任代言人。

    而軒尼詩的客戶群本身和運動沒什麽關係,加上公司市值也就六七千萬美金,能給出這樣一份合同已經很有誠意了。

    所以孟雲看的很仔細,認真看看了每一條條款。

    他不會嫌棄這份合同金額不夠大,因為作為一個體育明星,其實代言是有一些局限性,也可以針對性的,比如他代言運動品牌,不論是耐克阿迪達斯安德瑪,甚至是國內的如安踏李寧這些,都可以拿到一分多年限,價值上億美金的合同。

    這是身位nba球星的優勢,換一個娛樂明星就不行了。

    可換一個角度來看,體育明星也就隻有在代言這類品牌的時候收益最高,至於其他一些類型的品牌,人家會不會請你都難,因為人家的商品本身就和體育用品沒什麽關係,聘請你可以,聘請一個國際大牌的娛樂明星也可以,甚至有可能選擇後者的效果還要更好一些。

    比如軒尼詩,如果選擇“鋼鐵俠”羅伯特唐尼來代言,效果或許會比孟雲來代言更好一些,孟雲還是顯得太年輕了。

    因此對於軒尼詩竟然會選擇自己,孟雲還是有些意外的。

    對於孟雲來,軒尼詩這份合同是意外之喜,本身就沒有想過會有這麽一份合同,所以代言費少點多點,其實關係不大。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