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未婚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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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哲文根本不知道萬子強是何許人,隻從萬子強臉上的刺青看出他應該有些行道,加上萬玲昨天晚上讓自己消耗的酒,雖然對方的家世不詳細,至少應該是什麽道上有名的人物,所以他也不敢怠慢,專心致誌的聽著萬子強的訓斥。
“小子,你到底聽明白了沒有?”萬子強手裏夾著雪茄,深吸了一口後看著默不同聲的秦哲文。
秦哲文點頭,回答:“叔叔說的,我都明白。”
“明白?”萬子強哼了一聲,看了一眼自己的女兒後,大聲的說:“其他的不說,我知道在這個事情上你是吃了虧的,看樣子你的年齡不超過18,對吧?”
“16.”秦哲文坦白的回答。
萬子強點頭,吐著煙霧。
“嗯,是比玲玲小那麽幾歲,這樣好了,為了彌補你的損失,你們結婚的時候,我送你一份大禮。”
“結婚?!”聽到這兩個字,秦哲文跳了起來,試問一個才16歲的少年,對結婚這兩個字是怎麽樣的看法?沒有看法,並且覺得很遙遠,秦哲文也是同樣的感覺。
萬子強看秦哲文的反應,怒吼了一聲:“怎麽?你搞了我女兒,還不想負責?!”
“……我……不是這個意思”秦哲文坐了下來,一聽到萬子強說自己搞了萬玲,秦哲文就渾身不自在。
萬玲坐在萬子強旁邊,看出秦哲文的尷尬,忙打圓場:“爸,現在我們都還年輕,提什麽結婚嘛?”
“我說你這丫頭是不是缺心眼兒?你懂什麽!你老爸我想當年……”說了一半,萬子強沒說下去,話轉了個彎。“毛主席都說了,不以結婚為目的戀愛就是耍流氓!”
“爸……”萬玲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秦哲文也忍不住用手捂著嘴,生怕萬子強會看出自己的笑意。
“好了,好了,不多說了,現在的情況很簡單,小子,你搞了我女兒,就要對我女兒負責,我知道你們現在呢,都還很年輕,現在結婚呢,是法律不允許的,那麽我們先不結婚,訂婚好了,等到你滿了22歲,再給你們舉行婚禮。”萬子強一口氣說完後,把雪茄熄滅在了煙灰缸。
秦哲文看了一眼萬玲,低頭想了一下,萬子強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自己是個男人,如果自己做出的事自己都不能負責,那麽以為還怎麽為人,可是結婚這件事非同兒戲,照道理來講的話,起碼應該通知自己的父母,可現在的情況……一想到父親為了那個女人和母親離婚,母親拋下自己一個人離開這件事,秦哲文就覺得心寒,牙一咬,作出了決定:“行!我都聽你的,叔叔。”
“你這小子,怎麽這麽愣啊?”
“啊?”
“還叫我叔叔?”萬子強有些不耐煩的提醒。
秦哲文恍然大悟,應該叫爸?這發展得太快了一點兒,於是笑著回答:“現在還沒訂婚,所以……”
“所以什麽所以?!沒結婚前你叫我一聲幹爹不就成了?!”萬子強很豪邁的回答。
萬玲和秦哲文兩個人都傻了,這算哪門子的關係,幹爹?嶽父?幹姐姐?未婚妻?讓人頭暈,都不知道該說什麽好,隻能順著萬子強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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