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官路

第161章 詢問證據(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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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謝謝張局長,我真的是被冤枉的,真的。”王文武認真的說道,他生怕張嘉聯回不相信自己的話語。

    張嘉聯點了點頭,認真的說道:“那我有幾個問題想要詢問你一下,你一定要如實的回答,因為這關係到你的案子能不能被翻過來。”

    “嗯,文武,你就有什麽說什麽,不要害怕,張局長是我們的恩人,我們現在也隻能夠靠他。”羅振邦在一邊也幫腔著說道。現在張嘉聯確實就是他們唯一的機會了,別的領導第一不會出麵,第二也承受不住接下來的壓力,這麽個案子想要翻過來,所要麵對的壓力可絕對不是小數目啊。

    王文武認真的點了點頭,誠摯的答應了下來:“好的,好的,我有什麽就說什麽,絕對不會有任何的保留的,張局長,您就問吧,我一定會如實回答的。”

    張嘉聯點了點頭,拿出了相關的資料,便就詢問了起來:“這裏是對你的《刑事判決書》,從這份《刑事判決書》上,我可以看到,公訴機關對你的向法庭出示了下列證據:公安機關刑事科學技術鑒定結論:1.對微型麵包車內現場勘查,對被害人的屍體檢驗及死亡時間推斷,對車內血痕與二被害人血型鑒定、槍彈痕跡鑒定,證實被害人是在麵包車內,被他人持被害人生前配發的槍號為“1605825”的七七式手槍近距離擊中左胸部,致開放性血氣胸合並心、肺髒器破裂當場死亡。”

    王文武點了點頭,解釋道:“是這樣的,可是,這與我們沒有關係啊,那槍我也沒有拿,警方也沒有找到。”

    張嘉聯點了點頭,繼續說道:“第二,根據麵包車駕駛室離合器、油門踏板上遺留的足跡泥土氣味及你所穿襪子氣味,經警犬氣味鑒別(多隻多次)均為同一,證實你曾經駕駛過該車。”

    “沒有,沒有,我絕對沒有駕駛過那輛車。”王文武連忙辯解了起來。

    張嘉聯也隻是點了點頭,沒有多說什麽,而是又繼續念了下去:“第三,警方對麵包車駕駛室刹車踏板上。踏板下膠皮墊上提取泥土與你所穿警式襯衣衣領左端、右上衣袋粘附泥土痕跡,並且在你所穿警式外衣口袋內提取一張麵額百元人民幣上粘附的泥土痕跡,經鑒定均為同一類泥土,證實你曾將泥土帶入微型麵包車內,並粘附在自己的衣服及人民幣上第四,在你所穿警式襯衣右手袖口處檢出軍用槍支射擊後附著的火藥殘留物質,證實你曾經穿著此襯衣使用軍用槍支射擊的事實。”

    念完了之後,張嘉聯看向了王文武認真的說道:“這些看上去很確鑿的證據,你是如何解釋?說實話!”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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