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嘯大明

第二七六章 北疆告急(上)(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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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臨母子三人聽了, 也是受寵若驚, 對商毅千恩萬謝。

    蒙古各部歸服之後,商毅又在居庸關慶賀了三天,並且還舉行了一次閱兵式,而在閱兵式上,還進行了一次火槍火炮的實彈射擊訓練,讓蒙古各旗主近距離的觀察了火槍火炮的射擊效果。商毅並不怕泄露火槍火炮的秘密,因為且不說現在中華軍的槍炮工藝水平達到一個較高的層麵,而且生產方式也己經脫離了純手工作坊式的製作,而是規模化、模具化、部份機械化,以現在蒙古的技術水平,是根本不可能仿製得了的,就算是能仿製待出來,也不可能拚得過帝國,相反越是這樣開放,也就越是讓蒙古各旗主認為帝國是有恃無恐,而實力深不可測。

    而就在這三天的時間裏,商毅又連續收到兩份其他的報告,一份是從朝鮮發來的:帝國派出的使團到達了朝鮮,正式策封李淏為朝鮮王,同時也和朝鮮簽定了[中朝親善友好條約][中朝共同安全保障條約][中朝經貿來往條約]這三個條約,不過這三個條約既可以分開分別成立,也可以統一組合成一個大的條約,被稱為[中朝三約]。

    當然[中朝三約]中規定的條件要比明、清兩朝嚴格得多,按照條約內容的規定,在政治上,朝鮮正式成為中華帝國的藩屬國,國王繼位,以及太子的策封, 執政大臣的更換, 還有朝鮮的內政和處交等的重大事務都必須先經過中華帝國的同意,才能夠進行。

    在軍事上,條約規定,朝鮮國內的正規軍隊不得超過十萬人,而且朝鮮軍隊是用來保護本土的安全,不得對外發動戰爭,不得擁有、製造重型火炮、大型戰船等大型攻擊性武器。如果朝鮮因為戰事需要而進行擴軍,對外出兵,或使用大型攻擊性武器,必須先通過中華帝國的同意。同時擴軍規模、出兵規摸由雙方協商,而大型攻擊性武器隻能從中華帝國購買。不過條約也規定了,一但朝鮮本土,及其附屬島嶼安全受到別國侵略,或武裝危脅的時候,中華帝國有義務以各種形式,保護朝鮮的安全。同時朝鮮將江華島和釜山港租借給中華帝國駐軍,以方便在有危險的時候,中華帝國在第一時間出兵保護朝鮮, 雙方共同保護周圍地區的安全與和平。

    在經濟上,朝鮮將向中華帝國全麵開放義州、海州、南浦、平壤、濟州、清州、全州、光州八處為通商口岸,中華帝國可以在通商口岸開設商館、設領事進行貿易活動,並且享有外交豁免權,而且除了向朝鮮交納三厘海關稅之外,中國的商品在朝鮮國內任何地方,都無需再繳納其他稅務。

    另外條約還有一個付加條件,就是持有中華帝國證明文件的歐州傳教士可以在八個通商口岸進行傳教活動,但必須有中國籍的傳教士陪同參與。

    當然[中朝三約]的簽定,在朝鮮國內也不是沒有反對意見,不僅是在野的洛黨,就連現在執政的原黨內部,也有相當一部份人反對簽定這樣的條約,因為這等於是將朝鮮的大部份主權都讓給中國控製,長期下去,當然是對朝鮮極為不利,就是亡國滅朝,也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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