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嘯大明

第一三七章 向南向北(四)(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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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眾人基本都讚同,可以與清廷進行議和的談判。

    對議和這一點,南京的眾官員都並不拒絕,因為現在雖然還沒有正式宣布,但內閣和統戰部的成員也都基本清楚,現在商毅傾向於先平定南方,既想和清廷一時打不起來了,那麽坐下來談一談也沒有什麽壞處,畢竟南京政府現在是占主動權的一方,如果談得好了,也許在談判桌上就能解決大部份的事情,也省得出動軍隊,還免去了一大筆開支,同時也可以集中全力對付南方。

    因此會議很快就轉向討論到這次議和的條件,眾人一致都認為,如果清廷要議和,那麽首先要做出的讓步是,退還所有的中原土地,這一點絕不能含糊。

    當然俱體的退出範圍也有好幾種意見,有人認為是以退出北京為標準就可以了,因為北京一到手,商毅就可以舉行稱帝了;也有人覺得清廷應該退出山海關,以及錦寧等地才行;還有人認為連遼東也要退出來,清廷隻能回到以前的建州,努兒哈赤起事之前的地方去。

    商毅經過了認真的考慮之後,認為僅僅隻退出北京,是肯定不行的,因為隻要清軍的勢力還在山海關的範圍已內,北京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僅僅隻是一個像征意義,作用不大;而要清廷連遼東也要退出,估計清廷絕不會答應,因為那就等於是變相的亡國了。因此商毅認為,恢複到清廷入關之前的狀態,既雙方以長城為界,東起山海關,西至甘肅嘉峪關,清廷的勢力全線退出長城以北,這個條件還是可以接受的。而錦寧地區,到是可以再商量,這一次收不收回,到並不是大事。

    如果按這樣的條件談成了,那麽南京政府不動一刀一槍,就可以收回了陝西、山西、河北三省,約有近七十萬平方公裏的土地,基本收複了崇禎時代的所有土地,對全國也算說得過去,也算是在談判桌上取得對清廷的重要階段性勝利。

    而且這一來,整個北方基本可以穩定下來,就可以全力投入平定南方的戰鬥中。而對清廷來說,至少還給他們留出了一塊立足之地,以現在清廷的實力,他們應該清楚,根本就不可能守住關內的地方,因此這也算是一個可以接受的結果了。

    當然這並不是說商毅就準備把關外的地方放棄了,而隻是把關外的地方可以暫緩一步,等徹底平定了南方之後,再回過頭來,出關渡海,而且商毅的最終目標可不僅僅隻是一個遼東,還包括東北三省、外興安嶺、新疆、青海、西藏這些邊遠地方,全部都在商毅的計劃之中。

    致於和清廷達成的議和協議,商毅當然不會被這種所謂條約協議所限製,條約協議能否真正生效,又能保證生效多久,從來都不是以信義為基礎,而是憑實力作保障的。

    致於什麽賠款、稱臣之類,商毅也交給內閣去討論,因為一但清廷退出關外,估計也賠不起多少錢,南京政府一年也不缺這幾十萬兩銀孑,而稱不稱臣,對商毅來說,更無所謂了,他從來不在忽這種表麵上的東西,而且這次議和本身也隻是一個權易之計,反正早晚商毅都會徹底收拾清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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