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嘯大明

第八十九章 交易(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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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經過了一輪討價還價之後, 雙方終於商定了最終的價格:舊式的燧發槍毎支五十兩白銀,雙方暫定購買三百支,新式的燧發槍每支七十兩白銀,暫定購買三十支,轉輪打火槍毎支八十兩白銀,購買十支。毎一支槍還配備十五發火藥。俱體的成交價格,初步定為兩萬兩白銀,但視斯科拉和阿隆索弄到的實級嶧毓斯Υ?怪κ?量為準。另外商毅還要購買了八門新式的火炮。四門中型和四門小型,一共計價一萬兩白銀。這次交易共計是三萬兩白銀。

    隨後雙方又就火槍的質量、配件、交貨時間,以及驗收和付款方式作了一係列詳細的規定。商毅雖然不是商人,但在後世可以說是一個合同的時代,商毅記得自己為父母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和一份商業保險,所簽的合同就像一本書了,所有的條條框框幾乎麵麵俱到。雖然商毅並沒有那出後世那種詳細的合同樣本,但所定的條款之細,即使是久做生意的兩個老外也是前所未見的。因此兩個老外也不禁哀歎,如果商毅做生意,一定是穩賺不賠,因為幾乎把所有的方麵都想到了,沒有一點空子可鑽。

    條款都逐一搞定,雙方定在明年四月之前交貨,如果過期,則商毅有權終止這份協議。但在交貨和付款方式上,雙方卻存在著較大的分歧,斯科拉和阿隆索認為在兗州交貨就行了。但商毅知道,兗州馬上就要被清軍占領,如果在兗州交貨,自已根本就不可能收到。因此堅持,一定要到青州交貨,而斯科拉和阿隆索則認為,如果是在青州交貨,自己則耍繞過整個山東半島,多走了幾百裏的冤枉路,增加了自己的成本花費。

    這時還是林之洋出來打圓場,表示等船隻到了浙江,就由林家的船來接,轉運到青州。因為林家在青州也有分號,這幾個月裏,每月都會有船過去接貨,因此正好可以順路。這樣才算是敲定了交貨地點。

    但斯科拉和阿隆索堅持要求商毅支付一萬兩白銀的定金,因為他們從澳門買槍,首先要支付大部份費用,因此要求商毅預先墊付一部份。而商毅自然不會答應,一萬兩白銀可不是個小數,萬一這兩個老外卷土逃跑了呢?自己找誰去。於是雙方又為止爭執起來。

    而最後還是林之洋從中周旋,表示定金自然是要付一些,但一萬兩白銀數額實在太大了,任誰也不會答應,而既然是生意,也就要拿出一些本錢來,別玩空手套白狼的路數。兩個老外聽了,也無話可說。

    因此雙方最弳將定金降為三千兩白銀,並由林之洋從中做保,但在交易完成之後,林之洋從斯科拉和阿隆索的總成交價那裏領取千分之五,作為自己擔保和轉運的費用。當然如果在轉遠的過程中,出現意外事故,則有林之洋來陪償斯科拉和阿隆索的損失。

    就這樣足足花了一個多時辰的時間,這一場軍火談判終於達成了一致的協議。雙方也都十分滿意,斯科拉和阿隆索要立刻趕回澳門去釆辦貨物,因此首先向林之洋告辭,回去休息,準備明天出發。

    而洋和尚阿科尼亞這時才像商毅表示,自己要去北京,想和商毅的大隊人馬一起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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