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子夏李夢一

第二百二十一章 跟我們走一趟吧!(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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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夏企鵝中文網,是迅騰旗下的網絡旗艦網站。

    因為迅騰集團的業務主要以網絡為主,所以企鵝中文網同企鵝音樂在同一棟辦公大廈。

    東廣省深川市,迅騰大廈13層。

    從數字中文網離職的榴蓮,這會坐在企鵝中文網最裏麵的辦公室裏,翹著個二郎腿,一臉的輕鬆隨意。

    相反,坐在總裁辦公桌後的一名看起來三十來歲,蓄著兩撇八字胡的青年男子,卻是一臉的陰沉之色。

    “榴蓮,我當初答應你來這邊做仙俠類的的主編,究竟是為什麽,你比誰都清楚,現在你跟我要這、要那,是什麽意思?”

    青年男子的聲音,帶著明顯尖細的特點。

    “李總裁,我不過是和你們要個大神名額,又不是什麽特殊的要求,你用不著這麽小氣吧?”榴蓮慢悠悠地說道:“而且,你不是聯係過劉子夏了嗎?”

    李總裁?感情這家夥就是企鵝中文網的總裁,李沫!

    “聯係?”

    聽到榴蓮的話,李沫拍桌子站了起來:

    “你還有臉說?今天各大網站的頭版頭條、娛樂報紙,你沒看嗎?昨天的全國優秀兒童文化獎的頒獎典禮上,劉子夏直接曝光了自己夏月的身份,而且還把你我的通話錄音,直接播給了媒體。

    你不想想怎麽應付接下來的麻煩,反倒跑過來跟我要大神名額,真是要錢不要命!”

    “現在科學技術這麽發達,合成個錄音很容易。”

    榴蓮似乎根本不在意,“再說了,就算這錄音事真的,我們又沒真地從劉子夏那裏獲得什麽好處,警察又能把我們怎麽樣。”

    “嗬嗬……”對此,李沫隻能嗬嗬了。

    早在昨天劉子夏曝光錄音的時候,李沫就已經谘詢過集團的律師了。

    榴蓮和李沫的行為盡管不道德,但是並沒有觸犯刑法,這一點確實不足為慮。

    但是,榴蓮有關劉子夏的信息來源不合法,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而李沫,則是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

    兩人的行為,已經給數字中文網以及劉子夏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像他們這種情況,處以罰款倒不算什麽,拿出個三幾二十萬的都不算錢,但是能判實刑啊!

    “你們是什麽人,沒有預約不能進去?”

    “哎,保安,保安呢?”

    “都傻愣著做什麽,快叫集團的保安啊!”

    就在李沫和榴蓮在辦公室裏相對無言的時候,辦公室外麵突然想起了亂糟糟的吵鬧聲。

    李沫皺了皺眉,正要站起身去外麵看看的時候,門被人從外麵推開。

    門外,闖進來一群穿著便服,渾身帶著正氣的青年男女。

    為首的青年男子,從包裏掏出來一個帶著國徽的證件,以及一張傳喚證,對李沫說道:

    “你是企鵝中文網的總裁李沫吧?我是山南區公安局刑警大隊的韓一風,我們接到實名舉報,說你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請跟我們走一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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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22/22078/ )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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