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級萌爸

第二百三十九章 假證據(2/3)

    “尊敬的審判長,我有話要問對方當事人。”

    李博宇眼神銳利地看向了錢馨語,“請問錢女士,你一直口口聲聲地聲稱自己是我的當事人的女兒的母親,請問你有什麽證據證明嗎?”

    “我當然有證據。”

    錢馨語很自然地點頭說道:“前兩次開庭的時候,我已經出示了月月的出生醫院證明,還有我和月月的親權鑒定,以及這些年來,月月從小到大的照片。”

    “出生醫院證明可以是別人開的,親權鑒定也同樣可以造假。”

    李博宇眼睛亮了起來,“至於照片,現在劉佳悅小朋友這麽火,網上她的照片遍布,自然也可以找到了。”

    “審判長,我反對!”

    錢馨語的律師名叫宋鼎,是橙光傳媒集團律師團隊裏的一員,他舉手說道:

    “對方律師,在有意汙蔑醫院和親權鑒定機構,我反對他毫無根據的揣測和汙蔑!”

    “反對有效!”

    坐在主位上的審判長開口說道:“原告律師,你如果沒有確鑿證據的話,不要隨意推測。”

    “審判長,我手裏有一份京華市朝光區人民醫院的出生證明。”

    李博宇從包裏掏出了一份文件,說道:“證明上,清楚地寫著劉佳悅的出生年月日,而且上麵還有血液鑒定報告。”

    說到這裏,李博宇臉上出現了一絲自信的笑容,

    “而且,根據我過國法律規定,個人親權鑒定結果,可以作為上訴依據,但是不能作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所以,我認為被告方所提供的個人親權鑒定結果無效!”

    “審判長,個人親權鑒定確實無法作為證據,但是我們隻是出具一個證明,一個劉佳悅是我的當事人女兒的證明。”

    錢馨語的律師明顯想到了這一點,他不緊不慢地說道:

    “而且,我認為在沒有更具法律效力的司法鑒定出現之前,這份個人親權鑒定報告,依然有效。”

    司法鑒定的鑒定結果不同於個人鑒定,它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戶口、辦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

    “要不錢女士,你去做個親權關係的司法鑒定?”

    李博宇就等著他們這句話呢,連忙說道:“這樣你我就都不用在繼續打官司了,真相也就清楚了。”

    “我們手上已經有親權鑒定了,為什麽要去做司法鑒定?”

    錢馨語激動起來,她比誰都清楚,這兩份報告究竟是怎麽來的。

    如果不是有橙光傳媒在後麵給她撐著,誰會去冒著風險作這樣一份報告,鳥你一個普通的女明星呢?

    “審判長,我這裏還有一份影像資料,要求在法庭上公示。”

    李博宇見沒有套路成功,就再次爆出了狠料:

    “這一份資料,是關於光宇親權鑒定中心的,裏麵是鑒定中心的工作人員,和某一位案件的相關人士會麵的資料。”

    “允許公示。”審判長直接說道。

    李博宇打開電腦,把電腦屏幕切換到法庭的屏幕上,讓在場的所有人都能夠看到:

    屏幕上,出現的是一個寂靜的咖啡廳,略顯昏暗的角落裏有一張桌子,兩個人相對而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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