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從忽悠劉備開始

第46章 虛實之法(1/3)

    “戰局緊迫,烽火台是必須修的。錢糧不足,我會先行想辦法,修好之後再問州郡要錢。”

    劉備也知道戰時地方都被打爛了,缺錢是肯定的。

    但他也算有點軍事素養,加上三年前他就是在涿郡本地跟黃巾軍戰鬥過,所以對於地利的妙用理解非常透徹。

    這也是劉備天生比張純有優勢的地方。古代地理學不發達,外地人初來乍到領兵,肯定不如在當地住了幾十年的地頭蛇。

    而州郡官員之所以不肯牙縫裏擠錢撥款,也跟他們不了解地利有關——州郡官員都是外地來的,好多任職都不到兩三年。他們也沒有充分認識花錢在燕山沿線設置烽火台的性價比。

    東漢對於地方官員任命有“三互法”,河北管得比較嚴,很多州郡兩級官員都是外地人。劉備之所以這次能回老家當官,一方麵是因為他還隻是縣令,級別太低。

    另一方麵,也是因為他是朝廷目前樹立的“棄官保衛家鄉”的正麵典型,所以可以放寬一點。但這種法外開恩,最多也就讓他將來做到郡守一級。

    在漢靈帝死前,按朝廷法度,劉備是不可能在幽州升到“副州級”的。(就算允許,短短兩年多他也不可能升那麽快)

    李素不在身邊,劉備沒有別的掛可以開。他能夠比曆史同期做得更好的,無非兩點:

    首先李素走之前,包括後來寫信通訊中,給他提供的那些大局觀。

    其次,便是劉備超越其他官員的“本地人”理解優勢。

    縣丞齊靖也是外地人,對劉備這麽熱心修烽火台,也是不太理解,他苦口婆心最後勸道:“劉公,要是真墊了這錢,州郡那邊最後肯定是要不回來的,這就等於是你自己出了。”

    劉備斬釘截鐵道:“盡人事,聽天命吧,就算真要不回來,也不能拿弟兄們的性命、鄉親們的安妥冒險。你先算算,大致需要多少,我看看墊不墊得起。”

    齊靖這方麵倒還利落,很快粗略算了一筆:“具體我也不清楚,不過修城是最繁重的勞役,動用民夫每日每人約需粟一鬥,尋常年份也要三十錢,如今戰亂,糧價上漲,沒五十錢是不夠的。另外所需木料、工具,全部相加,每日花費也跟民夫工費仿佛。

    在山上修一座兩三丈高的夯土烽火台、上立木樓,總的要征調數百民夫,勞作七八日。算下來,征調所需不下十萬錢,材料器具也要十萬錢,修成後約能藏兵二三十人。此處到昌平道口,大約六十裏地,山上要烽煙相望,至少得修三座,才能確保傳遞軍情。”

    難怪古代築城是最費錢的工程,修個長城能把秦始皇都給修窮了。

    夯土基台加木樓,都要二十萬錢修個台,三座就是六十萬錢。

    要是用磚石,價錢起碼再翻幾倍。

    幸好,八百萬的縣令都買了,六十萬修幾個通訊工事還是修得起的。

    劉備一咬牙,就吩咐齊靖立刻去找縣中商人募集材料。

    至於民夫,還是讓手下的士兵客串吧,大不了給參加重勞役的士兵口糧提升到一鬥——反正他們本來閑著也是要吃軍糧的。

    劉備手頭,如今還有五百萬的閑錢,是昨天李素的密信裏跟他說的——李素在雒陽賺了大錢後,又雒陽的甄家商號管事張亮那裏存了五百萬,記在甄家商號賬目上,讓張亮給他爹寫家書時,說明這事兒,然後在中山這邊給劉備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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