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機場(1/2)
肖笑去首都機場了,他要以5月15日為中心進行核查。
共有26個國家的航空公司進駐於首都機場。其中有15家有自己的專門服務窗口。其他的11個國家是委托代理公司代辦的。
幸運的話肖笑馬上就可以查明白。
他先去了日本航空公司,但沒有結果。然後他又去了荷蘭的“KLM”航空公司。
他不知道是哪架航班,就無法查找乘客名單,不過好在國外的航班每天僅有幾次,所以找起來並不困難。
由於師偉是使用別人的機票上飛機的,因此他極有可能是乘坐了外國航班飛走的。
果然在5月16日13時發自北京的KLM862航班上有一名用英文登記的漢語姓名“SUNJIE”。862航班是經由漢科克、卡拉奇、貝魯特、雅典到達阿姆斯特丹的。
這個人的目的地是雅典。不過目前還不能斷定這個人就是師偉。隻是出國的日期是5月16日,與師偉出國的時間非常接近。如果此人是他的話,那麽就是警方同時查封他的公司和住宅時逃走的。
肖笑決定將自己的看法和這一發現報告警方。因為在按規定不允許個人調查出入境管理處記錄的。
肖笑報警後警方立即行動起來。結果從出入境管理處查明,5月16日那一天“孫潔”出國了。
目的地是雅典,旅行目的是觀光,乘坐的航班是KLM。這就是說,乘坐荷蘭航空公司的那名叫“SUNJIE”的人就是孫潔。但是在登機記錄卡上的字跡不是孫潔本人的。
於是表明,那個“SUNJIE”極有可能是師偉。警方又將那個筆跡和師偉的進行了對照,證明了具有他的字跡的特點。
登機記錄卡上的字沒有進行刻意的偽裝。而且在幾處都有師偉字跡的特點。由於鑒定中一般避免使用“肯定”,因此僅對字跡中有多處相似的證據證明是“同一”字體。
師偉之所以沒有偽裝自己的筆跡,大概是他自信不會有人查到這裏,或是當時他也沒有時間琢磨寫什麽字體進行偽裝了吧。
單無論如何,鑒定的結果還是非常有意義的,幾乎可以認定就是師偉本人。
師偉博久冒充孫潔逃往了國外一事已經得到了證實。
但是警方並沒有積極打算派人出國捉拿師偉歸案。因為還沒有證據證明師偉有殺人(因為汽車肇事事故不一定完全是故意的)或肇事逃逸;而涉嫌詐騙和違法集資的情況下,警方又一時沒有那麽多經費出國調查。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