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給我一杯酒

第十一章 這特麽的就尷尬了(2/2)

    “一幅字?”他似乎花了一點時間才想明白他書房還有這東西,然後漫不經心地應道:“哦,那個啊,是我爸寫的。以後你要是見著他,就知道了,他這人挺喜歡附庸風雅的,統共就那麽幾個寫得好看的字,逢人就送一幅,還非得讓人說寫得好,不然他就跟你急。”

    我原本還抱著一點僥幸的,可沒想到,事實那麽殘忍。

    他沒放在心上,可我的心一點一點地沉了下去,這對於我來說簡直算得上是一個噩耗。

    因為金裕海,就是那個六年前帶我離開羅縣的老板,那輛賓利的主人。在剛剛來到北陵的時候,我為了尋求庇護,被他短暫地包養過一段時間,他是我曾經的恩人,也是客人。

    我並不了解他的家庭情況,他當初很少跟我提起。在北陵這個地方姓金的不少,所以我一開始就沒有把金禹坤跟他聯想到一塊兒去。

    世界如此之小,這他媽的就尷尬了。

    即使那件事已經過去好幾年了,可我現在,讓我怎麽去麵對他的家庭,麵對他?如果金裕海知道我現在又跟了他兒子,他一定恨不得把我撕成碎片,然後生吞了我的血肉。

    現在我又能怎麽辦?我媽肯定已經把錢還給盛老大了,我說什麽也沒法把那筆錢再還給他然後離開他了。我隻能做一個受人唾罵的壞女人,我幾乎可以想象到以後別人怎麽罵我,罵我父子通吃,水性楊花。

    金禹坤看我有點出神的樣子,問道:“怎麽了,還是不舒服嗎?”

    我連忙掩飾,眼波流轉,綻放出一個魅惑的笑容,“都說一日不見如隔三秋,我原來不信,總想著一天時間,隨便化化妝做個美容就過去了。到現在才知道,古人誠不欺我,現在一天不見你,就心裏發慌了。”

    不管是真話假話,反正好聽的不嫌說太多。果然這話哄得他高興,摟著我的肩膀,“走,帶你出去吃大餐,附近有一家法國菜很不錯。”

    我一點也不喜歡吃西餐。對於我來說,西餐分量小,還總淋上一些味道奇怪的醬汁,根本就吃不飽。

    我就是一個整個成長過程都很接地氣的女人,我媽給我創造的條件不算優越,少女時代也頂多就算是溫飽級別,根本不習慣去那些高檔的場所。

    雖然在華苑混的這幾年裏也接觸了不少有錢有勢的人物,可是我又不出台的,平時有客人請吃飯什麽的,我知道他們不懷好意,所以也沒怎麽赴過約。

    可金主說吃法國菜,我不僅得去吃,還得表現得非常愛吃,讓他覺得花錢買到了我開心。有錢人往往就有這麽一種心理,拿錢施舍了別人以後,總要看見受施舍的人感激涕零,額手相慶,心裏會有一種特殊的滿足感。

    就像喂寵物,喂一隻圍著你又蹦又跳討食物的狗,往往比喂一隻對你愛答不理、眼高於頂的狗更讓你覺得開心。

    我深諳這個道理,於是開心地挽著他的胳膊,“真的?禹坤,你太好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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