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搏年代

第221章 明事理(求訂閱)(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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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到了今,媒人在農村仍然大有存在,不是專門做這個的,基本上都是臨時兼職,充當傳話筒的角色。

    農村自談的,往往也會找個類似媒人般的中間人角色。

    因為農村婚嫁上各種奇形怪狀的規矩數不勝數,像馬家村和呂家村挨著這麽近,很多規矩就不同。

    句不好聽的,農村很多老人在這方麵思想極其頑固,非要按照本地規矩來,中間人最大的作用就是充當潤滑劑,防止兩邊一句話沒好就談崩。

    堂屋裏,呂振林負責談,呂冬查缺補漏。

    方燕知道呂冬油滑油滑的,臨來之前專門讓呂春跟他,該開口的時候就得張嘴。

    用呂春和方燕的話來,他們倆真正的媒人是呂冬。

    結婚的事要訂好日子再來談,今過來談的,主要是婚前的那些程序,以及最為重要的彩禮。

    兩邊都有點急,不管呂春,還是方燕,年齡都擺在這,要不是在公家單位工作,純粹放在農村裏,真稱得上老大難。

    方父先這邊的事:“呂叔,呂春和方燕的工作都忙,他們都是國家的人,有國才有家,個人的事也不能太耽誤公家的事,以我的意思,要不咱大見麵見麵一塊辦,國家也提倡學習先進經驗,咱們直接辦個訂婚儀式?”

    呂振林一聽,正合心意:“行!我覺得這樣也好,方燕和呂春都在城裏工作,城裏興的這些,也不會讓他們單位上的人嚼舌根。”

    呂冬能看得出來,方父是個明事理的人。

    方父是真心為女兒考慮,男方即將升任所長,二十七歲的所長,前途無量!

    況且,男方還在未來倆人工作單位附近購買了婚房。

    村裏的這些陳腐規矩,比得上女兒的幸福?他又沒兒子,要那麽多東西幹啥?

    呂振林問道:“聽咱這邊有個十頂十的法?具體是啥?”

    方父道:“這個不能省,我不在家,也無所謂,方燕他媽呢,整在街上,總不能光讓人閑話。我是這麽想的,東西呢,叫呂春買一次的就行,有空和方燕過來的時候拉過來,等完事我再叫方燕拉回去給呂春。”

    “這多不好。”呂振林心早知道這麽好談,就該叫呂建國倆口子直接過來:“我們男方總得顯示誠意……”

    方父又道:“呂叔,啥也不如倆孩子幸福重要,是不是這個理?”

    呂振林道:“對,咱們都是為孩子著想,有了孩子,過的不就是個孩子活嗎?”

    談的非常順利,根本不需要呂冬敲邊鼓,彩禮金額取了兩邊習俗的中間數。

    女方已經做了那麽大讓步,男方自然也要有所表示,取了個成雙成對的萬塊錢。

    按北邊這邊的習俗,彩禮屬於萬起步。

    方父的意思也很明確,禮金會陪嫁回去。

    呂冬真的就是充當了一回司機,從頭到尾啥敲邊鼓的話都沒。

    雙方也約定,下個月訂婚,秋季結婚。

    具體的日子,得專門請人看。

    按照北河這邊的規矩,不留談事的男方客人吃飯,呂冬和呂振林沒有多待,趕在十一點前主動告辭。

    這邊重男輕女比青照更嚴重,但一到婚嫁上,男方就憋屈的連三孫子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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