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個兒子是閻王

陶景弘番外:也許這就是命(2/3)

    因為她老公不是人,那鬼氣就是她老公給她的。

    天啊,怎麽會這樣?

    我心心念念的人,喜歡了那麽多年、尋覓了那麽多年的人,在遇到我之前嫁人就算了,居然還是嫁給了一個鬼。

    這事如何能忍?

    絕對不能忍!

    忍了簡直是侮辱我茅山派掌多年積累來的尊嚴!

    不過那鬼挺厲害的,憑借我凡身肉胎,我還打不過他。

    為了把我心愛之人從他手中解救出來,我動用了我師父走之前,留給我的保命家夥——九天震罡符。

    聽說那家夥很厲害,連閻王都能定得住。

    我一直寶貝著,沒敢擅用,等著將來有一日我遇到危險的時候再用,但我可能等不到那一天了。

    因為我決定了,等我把她解救出來後,我就帶著她私奔,再也不和鬼打交道了。

    不和鬼打交道了,就是再給我十副九天震罡符都沒用。

    至於茅山派的掌門之位,誰愛坐誰坐,反正我不稀罕。

    我成功帶她私奔,但她卻不願意和我私奔。

    就算我說出她老公不是人,不是鬼,是妖,她也不願意跟我私奔,一直要我停車。

    我不停車的話,她就跳車,我沒辦法隻好停車。

    停車後,她下車就要回去,我當然不肯,拉著她,和她拉拉扯扯的時候,兩個人不小心掉下了懸崖。

    掉下去的時候,我想,掉下去了也好,摔死也不怕,就當是兩人一起殉情了。

    但那隻是我的一廂情願,我們沒有摔死,落在了一塊凸起的平地上。

    我又想沒摔死也好,在這裏過一夜,或許能發生點什麽。

    可是看到她那防備我的樣子,我君子之心犯了,告訴她:我不會對她怎樣的。

    是的,就算她現在沒有老公,心裏沒有愛的人,我也不會在她沒有對我動心的時候,對她做什麽的。

    本以為和她過完一夜,就可以上去,然後繼續私奔了,卻沒想到我師父出現了。

    師父早不出現,晚不出現,在我需要他的時候,不出現,卻在我最不需要他的時候出現了。

    我不想看到他,不想聽他的話,不想相信她的老公是什麽南域冥王。

    管她什麽南域冥王、北域冥王呢,我隻知道我喜歡她,我隻想和她在一起。

    我要帶她離開。

    被師父狠狠揍一頓之後,我佯裝答應將她送回去,成功把她拉上來後,就朝著私奔的方向開。

    但,最後卻沒有成功。

    是我主動放棄了!

    我說過隻要她想離開她老公,就算我被我師父打死,我也要帶她離開,可惜人家不想啊。

    人家喜歡他,喜歡的不得了,不在乎他是人是鬼。

    我還糾纏什麽?

    所以,放棄了,放手了。

    師父誇我做的好,說這就是命,讓我認命。

    我嘴上沒說,心裏難受的不得了,也氣的不得了,回去就把我師父的墳給刨了。

    這一切都是我師父造成的,要是他早點將她的名字和住址告訴我,先遇到她的人就是我了。

    明明,她的姻緣就是我啊。

    第二次體會到:這就是命,這句話真諦的時候,是她失去他的時候。

    他的離開,是一種注定。

    本來,他就不該出現。

    如果沒有鬥篷男的不甘心,沒有鬥篷男的不斷找麻煩,他隻需找一個地方,默默等小莫長大,送小莫當上閻王就可以了。

    我呢,會取代他的位置,和她結為夫婦,恩愛到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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