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之新帝國

第214章偷梁換柱(1/3)

    大明在各地都設有驛站,一般來說就是十裏一個驛站。

    太祖皇帝朱元璋在他稱帝的第二十二天就下令整頓和恢複全國的驛站。

    第二年,他又頒詔,把元朝的站一律改稱為驛,還有全國二百三十多處不雅的驛名改得更為雅致。與此同時,朱元璋還大力從事邊疆地區的郵驛設施的建設。除西南雲貴地區外,朱元璋在東北、北部和西北邊疆地區,都開辟了驛道,設置了驛站,使中央和邊疆地區的聯係大大加強。

    朱元璋鑒於元朝驛站混亂的教訓,一開始就用嚴法對某些特權者進行了限製。他明白規定:“非軍國重事不許給驛”,意即不是國家與軍事大事,一律不許濫用驛馬或動用驛站的郵遞設施。

    在朱元璋做皇帝的第26年,又頒布了《應合給驛條例》,規定加上附加條件共十二條,限定了符合用驛馬驛船條件的人員,其他人一律不得“擅自乘驛傳船馬”,違者重罰。

    本朝的法律大典《明會典》記載說:“自京師達於四方設有驛傳,在京曰會同館,在外曰水馬驛並遞運所。

    會同館,是當時設在首都杗城的全國驛站的總樞紐,全國各地地方官的奏折和上書,首先就是通過驛站抵達了會同館,再由會同館分類以後,轉住通政司進行分類,發向各部。

    陳應元寫下了奏折以後,他當然想用八百裏加急,馬上就把他的奏折上傳到京城去,但是他也知道這樣子就會給人一種巴不得置對手於死地的感覺,所以他就走普道的傳遞。

    這一封奏折離開了巡撫衙門以後,就被周輝他們盯上了,對方的奏折一路西進,東三府的官道也隻有一條,驛道也隻有一條,都通過萊州,對方也都沒有專門繞過萊州的意思,那是因為傳遞的人也都也不知道這一封信,就是對付劉遠橋和鄭芝豹他們的。

    周輝他也不會那麽傻,就在萊州府的地界動手,一旦事發讓對方查到了,這就麻煩了。

    等這封奏折穿過了萊州,到達了青州以後,他們就開始動手了。

    驛丁一般都是騎著快馬,有了奏折以後馬上就使用快馬傳到下一個驛站去,由下一個驛站進行傳遞。

    他們隻傳遞有緊急公文式樣的包袱,並不知道包袱裏麵的奏折具體內容,所以他們都是拿了包袱進行了簽收,馬上就開始傳遞。

    他們就是在青州一個驛站之外設了埋伏,這位驛丁,他騎著快馬一路在官道上向前,誰知道馬失前蹄,掉在了地上,摔斷了馬腿,連自己的腿也都壓傷了,他沒有辦法,隻好坐在地上求救。

    因為這裏是官道,也是人流密集的地方,還是有人經過的,很快就有一輛馬車經過,對方是一個去青州探親的王員外和馬伕家仆,對方也知道他的事情以後,非常的關心,邀請他坐上馬車一起同往下一驛。

    這位驛丁他也不虞有詐,就坐上了對方的馬車,至於他的馬,隻能到了下一個驛站以後,再派人來把這個馬抬回去,看可不可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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