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之新帝國

第186章殺雞儆猴(1/3)

    劉遠橋的辦法,那就是發動群眾進行監督,因為他也知道一點,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眼睛裏容不得半粒沙子。

    而且他也發動一點,那就是進行內部監督,可以說內部人的眼睛更加的雪亮,容不下一粒灰塵。

    現在的官府貪汙都是整批的、整窩的、或者是從上而下的,內部的監督,有用嗎?正常來說是沒有用的,你的上司當著你的麵貪汙你都不敢管,因為他對你有絕對的管製權,你根本就無法對它進行任何的幹涉。

    但是劉遠橋他在萊州境內實行了一條新的條例,那就是所有被揭發貪汙救災物資的,一律就地免職,由舉報人,或者副手接任。

    這就令這些權力極大的主官們人人自危,都擔心會被身邊的人或者自己的人從背後捅刀子也不敢下手。

    當然這世界上的貪官就沒有不敢貪的,正所謂是黑色眼珠子看不得白花花的銀子,當大量的錢財和錢糧從眼前飄過的時候,不狠抓一筆那是不可能的,在太祖皇帝的時候貪汙六十兩就剝皮實草,結果還是有人鋌而走險了,更不用說劉遠橋他這種所謂的就地免職。

    誰說燙手的銀子不敢拿的?就是燙壞手的銀子都有人拿。

    首先栽在劉遠橋手上的就是掖縣的知會戴安同,掖縣作為萊州府的中心,也就是他們救災的中心地帶,也就意味著他們過手的錢糧財物是最多的,當大批物資過手的時候,易縣知縣戴安同他可是忍不住下手了。

    戴安同知縣,他可是持著自己很有後台的,他的後台就是山東左布政使勞永嘉大人,勞大人是他的同鄉,他持著自己有這麽強硬的後台,他可是沒有什麽不敢拿的,而且戴安同知縣他可是說的很清楚,像我現在幹的也不算過分,隻是按規矩截留一半。

    當戴安同他主動的決定截留一半的時候,他還振振有詞的說:“這些錢糧經過我的手上的時候,我要確保他數目的準確性和更多的災民得到救災,隻有這些糧食掌握在本官的手上,才可以確定能夠流入災民的手上去。”

    當然他所謂的確保,必須在他手上作為機動的東西,毫不猶豫地搬進了自家的糧倉裏麵,然後高價的進行出售。

    這些東西,被劉遠橋的人發現個正著,同時又被他的副手縣丞武安國舉報。

    戴安同他被舉報以後,就被劉遠橋命人把他押到了府衙。

    他一拍驚堂木,他說道:“戴安同,你竟敢膽大包天,貪汙賑災的糧響,該當何罪了?”

    戴安同還是振振有詞的說了這一番說辭。

    “這些糧食經過我的手上的時候,本官要確保他數目的準確性和更多的災民得到救災,隻有這些糧食掌握在本官的手上,才可以確定能夠落入災民的手上去。”

    劉遠橋他說道:“既然是如此,你們為什麽把糧食放進了自家的糧倉之中去?”

    戴安同還在拚死的狡辯,他說:“誰說本官把糧食放在自家的倉庫去了,大人有何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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