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夜之罪

第一百四十一章 你身上有個小孩(1/3)

    於是我簡單交代了兩句,關於那個鬼將軍,我確實提了,但是看到他們一臉不敢苟同的模樣我還是識趣地閉了嘴。

    腳受了傷,我在醫院住了半個月左右便出了院,酒吧賠償了我所有的醫療費並且還給我一筆小小的遣散費,意思是我這樣的對他們來說已經沒用了,我可以卷鋪蓋走人了。

    我其實早就有了心理準備,所以對這個結局還算能接受,至少還有遣散費拿。

    “強子,你死了不要來找我,我也是受害者,你看見了。”

    我出院後第一件事兒就是祭拜了一下死在我麵前的吳誌強,看見過鬼將軍之後我當然相信這個世界存在鬼神,我就怕自己那兄弟死得冤枉,最後想起來是我非要拉著他到後門瞧瞧,這才死了的。

    哎,我也是萬分後悔。

    遣散費是死的,可人是活的。我平時在酒吧掙的錢來得容易所以花的時候根本就不在意,這大手大腳花錢的習慣已經養成了,很難改變,即使我知道自己已經沒有多少錢的時候,我依然管不住自己的手。

    沒過多久,我從剛開始租的一室一廳換成了一個單間。就是那種在城市犄角旮旯裏的農民平房隔出來的小房間。

    這期間,我實在是很頹廢,心裏十分空虛和煩躁,我不明白究竟是為什麽,但是這股勁很讓人頭疼。

    漸漸的我開始磕了藥,剛開始隻是一些搖頭丸,後來它的藥效作用越來越小,我開始吸食毒/品,這種空虛終於在那一瞬間被填滿,我隻覺得人生最極致的快樂也莫過於此。但是藥效過去之後,我隻感覺更加難受……

    就這樣過一天是一天,我的積蓄也終於被掏空了。

    就在我為錢苦不堪憂的時候,一個朋友突然找上了我。

    “我這裏有筆生意想和你做,你做嗎?”

    我十分奇怪,這年頭還有和窮光蛋做生意的嗎?不會是要做違紀犯法的事情吧?不過那又怎麽樣呢?我都已經吸食那玩意兒了,已經是犯了罪,何必在意多一項罪名?

    “什麽事?要是殺人的話還是別找我了,我還想多活兩年。”

    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多活兩年究竟是享受還是折磨,這件事兒不好說,畢竟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麽弄錢。

    “放心吧,不會讓你殺人放火,你隻需要假裝成為我的顧客,然後上個女人就行了。”朋友這話讓我很是心動啊,但是我十分明白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有這麽好的事?”他怎麽可能第一個就想到我?說實話我和他關係一般,這種真的隻有好事的話,那他為什麽不叫他其他更要好的人呢?

    “當然,所有事情都是有風險的,這個女人是個瘋子,可能會做出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他彈了彈手指上的煙,一臉挑釁的看著我,那意思好像是問我敢不敢接這筆生意。“但是事後我可以給你5000塊,夠你過幾天逍遙日子的。”

    我他媽的這輩子就沒怕過誰,而且老子這麽多年來可以說是在刀口舔生活,怎麽可能怕一個瘋女人?鬼都沒有把我弄死,我還不信一個女人能把我怎麽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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