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汙告(1/2)
晉王妃走後,李二夫人心疼李輕顏:“我的兒,是娘沒用,沒保護好你。”
李輕顏搖頭:“娘,不怪你。”
娘在李家過得也不舒坦,明明夫君疼愛,兒子媳發都孝順,就因與東寧府住在一起,就大房刁難,婆婆偏搓磨,她不是性子好,而是修養好,是因愛著丈夫,疼愛兒女,才盡量忍讓,不給讓相公為難,擋在幾個兒媳前麵護著,時日長久,也糟心。
未嫁前,李輕顏也想過為母親出頭,教訓東邊幾回,可母親總是搖頭,女兒家就該溫良賢惠,不能太過潑辣霸道。
李輕顏知道娘親的為難,父親重視家族聲譽,又極孝順,李家在外麵營造和睦、清正、溫良的家風,做為子孫想方設法都要維護,不許破壞。
如果清正、溫良,恭謙這幾個字真正難融入每個李氏子孫的骨血裏,倒是好事。
以前的李家人,讀書做官為人都能做到謙和恭讓,不重名利,到了老太爺這一輩,自他娶了劉家女進門後,家風就開始變了,老太太就姓劉,鄂州人氏,好強多疑又偏聽偏心,反事不講對錯隻論好惡,她喜歡誰,偏愛誰,那人做什麽事都是對的,小輩人有糾紛,被她偏愛的那個就算錯了也是對的,不喜歡的那個,不論做什麽都得不到肯定。
就像李大夫人和二夫人,大夫人再跋扈囂張也沒錯,二夫人連句申辯也不能說,否則就會被扣大帽子。
就像李輕顏和李玉顏,李輕顏肖母,長得更好看,她便說李家的女兒無需相貌太好,又不以色侍人,李玉顏稍稍打扮,就被她誇成了天仙,說她家阿玉這副模樣,就是當王妃當娘娘的料。
以前李家的女兒是不嫁皇室宗的,更少有送進宮裏當嬪妃,可她偏主張將自己的親閨女送進了宮,還成了淑妃,當年的淑妃明明有個青梅竹馬的意中人,對方家世人品都好,又是世交,她這一棒子下來,兩人從此天各一方,再難相見,淑妃在宮裏鬱鬱寡歡,三十幾歲就歿了。
到了孫女輩,又是她與大夫人極力主張將李輕顏放給趙鴻昱,又逼著大夫與寧王府議親,要將李玉顏嫁給寧王世子,太子薨逝之後,這二位是入主東宮呼聲最高的,實力都強,將兩個孫女分別家進這兩家,不論哪位上位,李家都不會受影響,都是姻親。
李輕顏當初死命不肯嫁趙鴻昱,老太太施壓,李二夫人卻頂著壓力,雖然不願意,但還是遵從女兒的心意嫁了,還備好豐厚的嫁妝,就怕她出嫁之後日子難過。
因為這樁婚事,李二夫人沒受少氣,在老太太和大夫人跟前更說不起話,如今又被她們說中,王勁楓果然不是好東西,李輕顏成了李家幾百年來第一位和離的女兒,成了她們口中的不肖女,醜事。
李二夫人又頂著壓力接李輕顏回來,打算不管老太太和大房如何,都要護住女兒,既便女兒一世不再嫁,也要養她一輩子。
“娘……”才四十多歲,娘親的發間就有白絲了,李輕顏心疼,輕撫李二夫人臉龐:“她無非就是想嫁趙鴻昱,女兒成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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