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裁在校園

第八十四章(2/3)

    楊浩還是習慣性的挑了一個湯圓給我,作為吃過的我,每次和楊浩出去吃飯的時候都要嚐一下他的,吃著碗裏的看著鍋裏的說的正是我這種人。

    結賬的時候,老板娘一直不肯收我們的錢,但是她做的是小本生意,錢當然還是要給的。可是老板娘堅決不要,說是我和楊浩高中時候經常照顧他們的生意,這兩碗就算是送給我們的了。楊浩也說既然這是別人老板娘的心意,那就別再拒絕了。曾經溫暖人心的現在依舊如此。

    我和楊浩走在學校的操場上,看著一群少年們打球時跑步時飛揚的校服,時光又好像回到了從前。那時的楊浩是極其喜歡打籃球的,他穿著保羅的3號球衣在綠茵場上盡情的揮灑著他的汗水。而我就在一旁的教學樓遠遠的看著,我很少去球場看他打球。

    男生在女生麵前展現自己好鬥的一麵是非常自然而又故意的行為,之前我每次去看楊浩打籃球時,他總是拚了命的玩,最後就是弄的一身傷。為這事兒我還說過他好幾次,可他每次都振振有詞的說:“我得讓我女人看看她喜歡的人是多麽厲害!”

    後來,楊浩的傷漸漸的多了起來,舊傷還沒好,又有了新傷,新傷掩蓋著舊傷而後又變成舊傷,就這麽周而複始著。最為關鍵的是,楊浩的膝蓋到了雨天或變天的天氣時老是會疼。於是,我便絞盡腦汁的想出了一個我不能去看楊浩打籃球比賽的理由:就是我光榮的擔下了勞動委員一職。

    “楊浩,你現在還喜歡打籃球嗎?”我問著楊浩。

    “當然喜歡啊,既然喜歡上了就要堅持,不然怎麽會成為最愛呢?”

    “既然喜歡了就要堅持下去,不然怎麽會成為我的摯愛呢”?這是楊浩跟我告白時說的話。

    “高三的時候你還去了那家店?你不是不喜歡吃湯圓的麽?”

    “嗯。也許是習慣了吧,其實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麽討厭。”

    “一個人嗎?”“也不是非得一個人,隻不過是找不到可以一起吃湯圓的人”。

    “楊浩,你真傻!為什麽要把我交給王仁利,為什麽認為自己不能給我想要的幸福,為什麽我就不能和你一起吃苦呢?”我終於忍不住說了出來。

    “我不想你吃苦!那時候我一直都認為王仁利也許才是真正適合你的人,可是當我發現你離開了我之後,我的生活無法繼續。於是分手那天之後我一個月沒去學校,我不敢麵對你,我害怕見到你。我怕自己看到你之後就會後悔,就會有想把你搶回來的衝動。可是當我回到學校時,我卻看見王仁利來接你了。你手上拿著我的英語筆記本,最後一頁我寫了一句話,我會和湯圓一樣永遠等你。於是那天之後,我每天下課都去那裏吃湯圓,可是你卻沒有來過,我以為你就這樣的忘記我了。”楊浩說完之後看著球場上的學生們,曾經的他也是如此的自由與灑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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