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製作

第八百四十八章 放氣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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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規則還規定,進攻球隊可以要求使用“可用球”來適應“濕,泥濘或者濕滑的場地”。

    這份關於“放氣門”的調查報告長達4頁,認為突襲者隊的更衣室工作人員和一名器材助理在比賽用球經過裁判檢查後,故意將球放氣的可能性大於他們沒有故意這樣做的可能性。

    並且他們將指控的重點指向了突襲者隊的核心和進攻靈魂湯姆?布雷迪,認為他至少大致知道將比賽用球放氣的不正當行為的可能性大於其不知道的可能性。建議對突襲者隊和湯姆?布雷迪進行重罰。

    洛杉磯突襲者隊有沒有對比賽用球放氣,從而讓球更加好接,杜克並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作為球隊的老板,在這種情況下,必然要維護球隊的利益。

    NFL球隊的老板,大多擁有球隊超過十年的時間,很多都是繼承的家族財產,就像好萊塢六大公司之於夢工廠一樣。他們不喜歡外來勢力。

    杜克和萊昂納多剛剛加入這場遊戲,本來這也沒什麽,但洛杉磯突襲者偏偏連續兩個賽季拿走了文斯?隆巴迪杯,不用去想也能知道,他們必然成為很多人的眼中釘。

    這未嚐不是一次針對洛杉磯突襲者隊的行動,隻要湯姆?布雷迪長期禁賽,突襲者隊的成績必然下滑。

    的確,洛杉磯突襲者隊存在放氣的可能,但這種事突襲者隊不是第一個,也絕不是最後一個。

    隻要對競技體育稍稍了解的人都知道,掩蓋在公平公正外衣下的,是數不清的潛規則。

    在北美職業體育聯盟中,給球放氣幾乎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在“放氣門”的調查結果出來後,還有媒體列舉了幾個著名的例子,翻出了一些陳年舊案。

    由資深NBA記者薩姆?史密斯1986年寫的采訪稿中,著名的NBA禪師菲爾?傑克遜就親口承認,紐約尼克斯隊當時的確給比賽用球撒過氣。

    “我們會嚐試放掉比賽用球的一些氣,你們都知道,球上麵一般都寫著‘充氣7-9磅(氣壓)’,我們都會拿著氣針,放掉些氣,讓它癟一些,”報紙援引了當年菲爾?傑克遜的話,“這能幫助我們打好進攻,因為我們是一支喜歡傳球而不怎麽運球的球隊,所以球裏有多少氣關係不大,但能阻止對手打快,尤其是那些喜歡運球的球隊,因為球不會迅速的彈起來。”

    報道裏還提到,上世紀70年代的紐約尼克斯隊,打球節奏偏慢,身體也沒有優勢,但他們用自己的特點,拿到了兩座NBA總冠軍獎杯,靠得就是傳球和分享球。

    有趣的是,在自己被翻了舊賬之後,菲爾?傑克遜通過社交媒體做了回應,他寫道:“推文的樂趣就是糾錯,尼克斯用了放氣的球?那是錯的!比賽用球的氣壓要球時7-9磅,我們想用7磅的,這不是違規的!”

    不過記者們並不買賬,根據現代籃球的規則,籃球的氣壓應該是7.5到8.5磅,菲爾?傑克遜所要求的7磅顯然是違規的。

    他們紛紛嘲弄,“除非那時候規則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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