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1628

第一千三百八十一章 嚴打(五)(1/2)

    中隊長李海連夜組織百姓在村口的操場上,搭建了一個公審大會的台子。第二上午,遠東公司情報部內務處,開始對劉仁恭的公審大會。

    附近縣府的官老爺、周圍的士紳階層,都早早的趕到了這裏,參加公審大會,就連布政司衙門都派了人進行旁聽。

    公審大會由情報部內務處負責審理,當地縣衙府衙和布政司衙門的老爺們,則是布置在左右兩側進行旁聽。

    台下擺了幾排椅子,一幫士紳地主、舉人秀才等讀書人被安排在這裏,其中還有幾名前明致仕回家的官員,全都坐在最前排,一個個都是道貌岸然的做派。

    劉家特意在省城請了一個有名的訟師,而且得到了情報部內務處的同意,允許其為劉仁恭進行辯護。

    所謂訟師其實就是古代精通法律、獄訟,替人寫訴狀及指點如何告狀、陳詞的專門職業人員,和現代社會的律師差不多。

    他們對田宅、婚姻、錢債、賊盜、人命、鬥毆、訴訟、詐偽、犯奸、雜犯、斷獄等各類律法極為熟悉精通,很多新上任的州縣官員,因為缺乏社會曆練和司法實務經驗,常常被訟師玩弄於股掌之間。

    周圍則是大批的當地百姓,其中包括本縣、臨縣的,還有從府城趕過來的。大部分都是底層的百姓。當然,還是當地人最多。

    李明對這次公審大會也很重視,特意讓公司派來兩名精通法律的員工,擔任法官和公訴人,當地嚴打工作組,也安排了一些精幹的員工,參與此次審理工作。

    當劉仁恭被帶到台子上的時候,所有人都愣住了,因為他並沒有帶枷,也沒有帶鎖。而且還為他準備了一個椅子讓他坐在上麵。

    在這次嚴打行動中,遠東公司對各地的嚴打工作組提出了嚴格要求。先就是所有案件都要辦成鐵案,然後就是嚴格的按照公司製定的司法程序進行辦案。其中就包括嫌疑人在未經定罪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受罪犯的待遇。

    未來公司在中原地區要嚴格的實行法製化、製度化建設,即便是這次的嚴打行動,雖然屬於運動式的執法形式,可依然要嚴格的按照規章製度辦事,把每個案子都要辦成人證物證俱在的鐵案。

    因為遠東公司還並沒有頒布各項法律,所以此次公審的執法依據,還是依照大明律的有關條款。

    大明律作為中國封建社會後期一部重要的法典,有許多自己的特色,如條目簡於唐律,精神嚴於宋律,按六部立篇目等,同它以前曆代的律相比,無論形式或內容都有新的展。

    隻是明代中葉以後,政治日趨腐朽,宦官專擅愈演愈烈,統治者出於應付高度激化的社會危機和進行統治階級內部鬥爭的需要。

    在“遵循祖製”的招牌下,大頒各種條例,因律起例,因例生例,結果條例紛繁,奸吏因緣為欺,以例代律,任意輕重。特別是終明一代,廠衛橫行,特務恐怖遍於國中,使大明律備受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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