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1628

第一千三百零七章 衛所(1/2)

    遠東在中原各地“勸離”了大批的佃戶,把他們安置在遠東公司的控製區域。雖然這些地區大片土地已經荒蕪,但是公司基層管理幹部的帶領這些佃戶,在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僅用了兩個多月就完成了大麵積的土地複墾秋翻任務。

    與此同時,各個中隊的基層幹部還領著他們,在入冬前完成了大批危房舊房的修繕改造任務,使得這些遷徙到各地的佃戶,有了越冬的房子。

    公司基層管理幹部也在這兩個多月的時間裏,通過他們的不懈努力,最終取得了這些窮苦的底層佃戶的信任,也為接下來的基層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遠東公司在中原其他地區的基層單位,雖然他們沒有那樣的條件,但是他們也在努力的開展工作。

    公司在各地的基層單位都在積極的尋找基層工作的突破口。明朝的政策,就是“有斯田服斯役”,耕種軍田即服軍役,耕種民田服民役。

    隨著土地兼並愈演愈烈,民戶的土地已經逐漸私有化。但是衛所的軍田歸大明所有,屯田的都是大明各地的軍戶。所以最先展開基層工作的地區,就是原來設在大明各地的衛所。

    明朝建立以後,軍事製度的“衛所製”也在全國各地逐漸推行,凡重要地方設“衛”,次要地方設“所”。“衛”設指揮,“所”設千戶、百戶,統領本衛所的軍隊。

    其實衛所兵製,就是吸取曆史上的屯田經驗,是一種寓兵於農,守屯結合的建軍製度。朱元璋曾經非常自豪的:“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

    在明代,當軍是一種強製性的差役,據《明史.食貨誌》載:明初統治者實行‘人戶以籍為斷’,將下戶分為三等,“曰民,曰軍,曰匠”。

    軍戶即戶籍種類屬軍籍之戶,軍戶為世襲,且管理頗為嚴格,除籍十分困難,大致上除非丁盡戶絕、家中有人成為高官或是皇帝敕免,是無法除軍籍的。

    軍丁軍裝和旅途所需費用一律由自己承擔,衣著自備,糧餉也不因生兒育女、人口增添而增加,所以軍丁的妻兒老常常衣不蔽體,食不果腹,而且還不能因為是軍戶免除朝廷的徭役,生活狀況比普通的民戶還要苦逼。

    可明中期以後,衛所製逐漸受到破壞,衛所軍丁受到軍官們的層層盤剝,軍糧也常被軍官克扣,或拖欠甚至幾年不軍餉,一些軍士甚至以乞討為生。

    到明末時衛所軍備已經徹底廢弛,所有軍戶屯田被軍頭侵占,將官們讓軍士為他們種田耕地、捕魚采木、販賣私貨。軍士成為軍頭手中的工具和苦工。軍戶已經徹底的淪為各級軍頭的佃戶和奴仆,受盡了各級軍頭的欺壓和剝削。

    衛所軍丁在服役期間,還經常被政府、官宦權貴們奴役做苦工的對象。一些重大工程往往由軍丁完成,如修築宮殿、皇陵、疏浚河道等。

    大明各地軍屯的數量,最高時達到了**十萬頃,大約占據了大明總田畝數將近十分之一。明代作屯田的土地從本質上都是官田,盡量不奪民田,但這也造成了衛所屯田分散,屯田與民田交錯,屯地遠離衛所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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