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魂之下:和靈魂之間的契約

第175章 林佳沐(1/2)

    我叫林佳沐,是河北人,今年26歲,目前一個人生活在廣東。

    真是意外,我竟然成功地活到了這個年紀。

    我的媽媽在我18歲時離開了這個世界。在過去的幾年裏,我一直被嚴重的抑鬱症所困擾。

    河北的冬天總是很冷,雪下得也很早。不知道是否是我的錯覺,我總覺得下雪後的第二天,世界總是格外的明亮,甚至比陽光還要刺目。

    可雪終究是枯燥而無味的白色,它做不到像陽光那般溫暖而耀眼。

    我想很少有人會在陽光下哽咽難鳴,而在下雪天,大雪吞噬了太多悲憐的啜泣聲。

    父親回來了,不知道是從哪裏回來的。

    他麵不改色地告訴我他欠下了三十萬元的債務,已經決定了要把家裏的唯一一個房子賣掉抵債。

    我坐在窗邊看著窗外嬉鬧玩雪的孩子們,他們堆雪人的方式和我小時候一樣。

    先堆兩個圓鼓鼓的球搭起來,再按照自己的想象在雪人的身體上裝上樹葉、樹枝和石頭,有時也會將自己頭上的帽子戴到它的頭上。

    媽媽總是告訴我雪人不怕冷,不用戴帽子,但我卻不聽,反而把自己的圍巾也圍到了雪人的脖子上。

    “那你要去哪裏住?天氣這麽冷。”

    “這個房子是我的,是我花錢買的,跟你沒有關係你知道嗎?我是你老子,你得聽我的,我想讓你住你才能在這住,我不想讓你住你隻能滾。”

    “所以呢?”

    “你出生到現在,我在你身上花了多少錢?你自己算過沒有,少說也得有幾百萬!可是你呢?媽的,天天要死要活,在這給我裝他媽的精神病。你,林佳沐,你把欠我的錢還給老子!”

    窗外的小朋友一頭栽進了雪地裏,他的媽媽把他從雪裏「拔」了出來,看到滿臉是雪的孩子笑得合不攏嘴。

    “你不是會唱嗎?老子供你學音樂這麽多年,花了大把大把的錢。你出去,給老子賣去,誰他媽管你是賣唱還是賣身。你要是不去,我就聯係人把你賣了,他們就喜歡二十多歲的女的,就是不知道喜不喜歡精神病。”

    “我會想辦法幫你還債的。”

    “什麽他媽的叫還債,嘴放幹淨點,這是你欠老子的。什麽時候還?”

    “不知道。”

    “媽的,半年以內必須還,要不你就給別人生孩子去吧。”

    河北的冬天太冷了,我不喜歡這裏。

    我在高考填誌願時選擇了廣東的大學,父親偷走了我的錄取通知書,我向他保證自己不會逃跑,給了他輔導員的電話,發誓會始終開啟手機定位。

    我一個人來到了廣東,這裏很溫暖,不下雪,像母親。

    大學四年,研究生三年,我做過家教、寫過書、教別人聲樂,手上零零散散已經積攢了十多萬,我能保住自己的吃喝,我以為一切都在變好,可現實卻總不盡人意。

    既然我做不到在半年內賺到三十萬,那我不如就讓那個男人永遠活在地獄之中,讓他永遠抬不起頭,讓他在監獄裏度過餘生。

    可是我做不到,血脈將我們相連,我每走一步,身上都帶有他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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