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04:我寫字能賺錢

第122章 林楠:我收回之前輕視的話(2/3)

    “生意還不錯,這個月賺百來萬吧。”

    “多少?百來萬?”林楠略有驚訝,“有這麽賺錢?”

    “兩百多萬營收,餐飲行業利潤率挺不錯的,有百來萬利潤也正常吧。”郝強淡淡說道,有心觀察的話,也能大概估算出來。

    如今,同行們很羨慕人間煙火。

    可人間煙火不好複製,它是靠老板名氣火起來的。

    林楠讚歎道:“好吧,你厲害,我收回之前輕視的話。”

    她回想起之前曾建議郝強多寫幾首歌,認為那樣比開火鍋店更賺錢。

    現在看來,她的想法顯然有些片麵。

    真沒想到,人家一家火鍋店,一個月就賺上百萬!

    年利潤上千萬元!

    比很多公司的年利潤都厲害。

    才一家旗艦店啊!

    太不可思議了!

    如果多開幾家店,那賺得更多了。

    而寫歌不一樣,具有偶然性,誰也不能保證下一首歌一定火。

    郝強聽林楠的話,臉上掛著微笑:“過譽了。”

    一會後,兩人一同來到二樓的總經理辦公室。

    林楠親自為郝強沏上一杯茶,隨後她有些懇切地開口:“郝強,今年的超級女聲預選賽即將開始,我公司有個藝人報名參加了。

    我想請你為她創作一首新歌,質量差不多就行,價格你出。”

    郝強聽後,坦誠地回應道:“林姐,真的很抱歉,新店擴張和學業都忙得不可開交,我現在一點思路都沒有,感覺江郎才盡了,我也想輕鬆賺這個錢啊。”

    不過,他還是提出建議:“這個超級女聲活動辦得的確成功,我建議林姐想辦法簽約看中的選手,比自己培養更省力。”

    聽到郝強拒絕寫新歌,林楠幹脆不提了,也理解他的難處,對於他的建議,她微笑說道:

    “郝強,你想得太簡單了,裏麵內幕多去了。”

    “嗯,說的也是。”

    郝強微微點頭,表示理解。

    隨後,兩人聊起了其他話題。

    林楠將自己公司與星海文化公司的業務交往報表遞給郝強,讓他審閱。

    郝強接過報表,快速瀏覽了一遍。

    在收入方麵,歌曲鈴聲收益占據了大部分份額,除此之外,還有唱片銷售、數字下載、流媒體播放等收益分成。

    這幾年,唱片市場依然繁榮。

    像周天王這樣的歌手,他的《葉惠美》《七裏香》《十一月的肖邦》等專輯在發表一兩年內各銷售了300萬張。

    而蕭軒、孫燕、林傑等歌星,他們的專輯也能賣出一百萬張以上。

    像《曹操》這個唱片,按照曆史是銷售了150萬張,本來就是林傑的,但郝強提前注冊截胡了。

    一張唱片終端銷售二十塊錢左右,唱片公司拿走45%左右,演唱者10%—15%,唱片店占30%左右,作詞作曲各1.6%左右,還有製作人等其他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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