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紅年代

第108節 初審(1)(1/3)

    歐裴琳穎、張大東和林振強並排坐在羈押所特有的長桌一側,等了片刻,一個警員打開門,盧利身穿一身橘色的囚衣出現在鐵閘外,有兩個人是認識且打過多次交道的,唯一一個女士他不認識,順從的跟在警員的身後,走到長桌對麵的一側,向三個人和善的點點頭,拉開座椅坐了下來。

    歐裴琳穎當年從維吉尼亞州立大學法學院畢業,回到香港進入到律政司,成為地檢助理檢控官,然後升任為副檢控官、檢控官,她在律政司服務了8年,一直到結婚,生下長子之後,才辭職離開。並在丈夫的幫助下,成立了自己的律師樓。屈指算來,到今已經有將近二十年的時間了。

    她執牌多年,見過的當事人太多太多了,但麵對當事人的態度卻完全不同,在律政司的時候,是發誓要把所有的壞人全部繩之以法,她確實做得很不錯,在她負責的案子中,定罪率超過87%,包括香港赤柱監獄在內的各處懲戒所下屬的監獄中,不知道有多少人,都是經由她的滔滔雄辯而送進去的。

    後來成立自己的律師樓,情況丕然一變!變入罪為脫罪,讓她在很長一段時間裏,都走不出自己的心結。但等到她開始逐漸接受這種變化,她再度在法庭上展示了她精準的法律知識和手段的運用技巧,脫罪率達到駭人聽聞的14.5%!

    這絕對是一個給她掙來無數金錢的美妙數據,1976年,在她走出夫、子過身的陰影,且女兒出國留學,身邊再無牽掛之後,她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到了自己的專業領域。這一數據更是在短時間內達到了%!特別是在打贏了蕭遠引渡案(詳見後文)之後,歐裴琳穎的風頭一時無兩,真是接案子接到手軟!

    見的人多了,其中更有無數是大奸巨惡,歐裴琳穎自問,當事人是忠是奸一看便知。不過有時候作為律師,要刻意的忽略掉這個問題而已。

    “盧先生,這是歐裴琳穎大律師,受周秉成先生的委托,她會作為你的代表律師。”

    盧利把這個名字在腦中回想了一下,四個字的名字?是複姓嗎?歐裴……百家姓有這樣的複姓嗎,還是自己不知道?

    林振強看出來了,給他解釋道:“實際上她叫裴琳穎,加上一個‘歐’字是冠以夫姓——在香港。這種情況很常見的。”

    “我明白了。”

    “盧先生,裴大狀已經看過你的卷宗,其中原訴人方麵提出一個很強有力的證人,也就是當時在店中的一個劫匪,……”林振強要言不煩的把情況給他明,然後問道:“盧先生,如果我們不能順利的在法庭上駁倒對方的話,對於你的告訴。恐怕會引起很惡劣的結果的。所以,請你再認真回憶一下。是不是有什麽值得使用的訊息?”

    “有的,和我搏鬥時,死者做出了一種我看不懂的動作,的話我也聽不明白,但在這之後,我發現……”

    “發現什麽?”

    “發現他的抵抗力突然變得很強。我的拳頭打在他身上。好像沒有任何反應一樣。所以我不得不使用重手,也才造成了這樣的結果。”

    林振強一邊聽,一邊哇啦哇啦的給另外兩個人以解釋,張大東一愣,拿過卷宗打開來。這裏麵有著事發現場所有人的目擊證詞,卻沒有提到田家斌(也就是死者)有什麽特殊的動作,他向歐裴琳穎搖搖頭,示意沒有。

    歐裴琳穎也覺得有些異樣,她不認為盧利會在這件事上和自己撒謊,但律政司方麵給過來的資料裏從來沒有提及此事啊。是疏忽了,還是有意為之?沒有把全部的證人證詞轉交己方?要是那樣的話,情況就非常嚴重了!一旦舉發,這件案子不問可得之外,鍾漢斯也要吃官司!她心中隨即否定了這樣的想法,漢斯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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