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月的新書

第 二卷,緣份,未命名草稿(1/4)

    第二十三章,江婉迎簽約受辱

    先生,我知道先生花了不少錢,我以後會掙錢還你的。此時她還是信不過男子。

    姑娘不要擔心,到你燕紅姨那裏住下,好好養傷,錢的事以後再說。

    姑爺帶我們回到家中,燕紅阿姨已經做好飯菜,吃飯間,姑爺交代了一些事情。

    紅,就說李琳是你遠房親戚。等小琳傷養好後,你們就可開個店。具體幹什麽,等江老師安定下來,會回來幫你們。

    我知道了姑父。燕紅看姑父十分認真,並且今天例外,沒有飲酒。她也看出來,李琳有隱忍的憋屈。她沒問什麽,隻知道李琳是非幫不可。

    姐你就安心住下來,我要是有些課題不會做,還得請教姐姐呢。

    好吧,莎莎我會輔導你。李琳覺得能留下來,確是打心眼裏高興。

    這兩天也累著莎莎了,早點睡吧。

    林莎知道姑爺要和媽說話,她也確實有點累,便自去睡覺。

    李琳也知道這個姑爺要和燕紅姨說話,就起身離開。

    小琳,你等一下。

    姑爺叫住了她。姑爺,還有事嗎?

    這是你的身份證。

    她驚呆了,你去過我家?

    我托朋友去辦的。我還聽那個朋友說,有倆個金百合的人,一個好像叫苟超峰的,在常陽落網了。希望你忘掉這件事。

    她本就身負案件,長時間住在這裏,會給他們帶來麻煩。我住這裏會有麻煩的。

    隻要你對外人不提,就不會有麻煩。

    我聽姑爺的。憤恨,喜悅交織,她終無遺憾了。她強忍著熱淚,謝謝姑爺。

    都休息吧,我明天還有事。

    李琳躺在床上,已是熱淚盈眶,這姑爺真是神通廣大。她正發愁,若是長時間住下,必須要辦暫住證,她沒有身份證,正在發愁,不知道怎麽辦。轉眼間,姑爺已幫她辦地妥妥當當。

    次日,姑爺離開,她向燕紅阿姨傾訴了她的她的遭遇。她高中畢業就和村裏人外出打工,倆年後,認識了苟超峰那個人渣,騙她說,做生意掙錢,我就相信了他,拿出所有積蓄,還借了些錢,和他一起做起了服裝生意,生意不錯,他甜言蜜語占有了她。誰知道他早已包藏禍心。倦走了全部錢財,還把她賣了。開始是做暗娼,她遇到一個人,認為是好人,把她偷偷帶出,送到金百合。誰知道他們是吭瀣一氣,鼠蛇一窩。把她從暗娼變成了妓女。為了逃跑她顧意惹怒一惡客,弄斷了她的手臂。若不是遇到林莎和姑爺。我怕是已成了井下之鬼。

    燕紅也說了她的遭遇,當年若不是奶奶救下她,她早已經成了河底爛泥。小琳,也是蒼天開眼,咱命不該絕。琳琳,你就聽姑父的,忘掉那些,最好對家人也不要說,畢竟不是好事,還會枉加家人的煩惱。

    謝謝姨,我記住了。

    季春影親自下廚,做了一桌飯菜。坷垃就在路上,幾百裏路,應該到了。她一麵吩付霞子到門外迎接,一麵撥了林莎的電話。可她聽到的回音是,你撥打的用戶不在服務區。這怎麽可能,算算時間,坷拉應該就快到了,為什麽會不在服務區呢。她再次撥打,還是一樣。出鬼了,就是在峰城,也不可能不在服務區。這怨耶,到底在搞什麽鬼。她一屁股坐在沙發上。首長一再囑咐,若他回來,一定要設法留下他。可他倒好,說好地回來,現在又玩失蹤。這不是拿我開涮嗎。她氣的發蒙,端起酒杯,一飲而盡。憤怒之下,把酒杯摔在地上。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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