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我殺敵能爆獎

第21章 土匪窩(1/2)

    曹磊看到那些人,知道,如果自己不同意的話,對方肯定會開槍的。

    曹磊不怕殺人。

    但是,要殺國軍,他還是下不去手。

    再說,自己不是沒地方去嗎?

    那就去國軍的抗日支隊看一看,看那倒底是什麽樣的軍隊。

    於是,曹磊便沒有再掙紮,聽從了他們的命令。

    跟著他們走了兩天的路,來到了太湖。

    曹磊成了太湖抗日支隊,一支隊,一大隊,一中隊,一小隊,一班的一名新兵。

    分到班上,幾個人圍了上來。

    一班原來隻有七人,曹磊加入後,變成了八人班。

    班長是一個三十七八歲的人。五大三粗的。

    知道哪五大嗎?

    飯量大,力氣大,嗓門大,拳頭大,腳板大。

    三粗是:胳臂粗,聲音粗,肉皮兒粗 。

    這個人沒有因為曹磊是手下的兵而放過他。

    他帶著人,將曹磊逼到了床角。

    曹磊嚇壞了,不會是將我當成了女人吧?

    這時,一個人喊道,“將身上的錢財全部拿出來。”

    曹磊這才明白,他們要幹什麽。

    這是進了土匪窩了?

    曹磊的東西都放在空間中,外麵就是兩包煙,一盒火柴。

    還有十塊法幣,那是準備在路上用的。

    結果,碰上了拉壯丁,那錢就沒有用上。

    最後,被拉壯丁的人以放錢在身上會逃跑的理由,將那十塊的法幣沒收了。

    不發錢,還搶錢。

    這就是那個國軍的抗日支隊?

    現在,來到了這裏,又碰上了打劫的了。

    曹磊張開了雙臂,說,“要是有錢,我不在家中待著,還會來這裏?”

    這話一說,大家都覺得有道理。

    但是,還是有一個家夥搜了曹磊的身子。

    當然是什麽都沒有搜到。

    不過,那剩下的煙,全部被他們拿走了。

    曹磊知道,他們是給自己上了一課。

    在這個地方,你要是軟弱,就會被人欺負。

    到了吃飯的時候,每個人拿著一個碗,去打飯。

    曹磊拿碗上去時,被班長一掌打翻了鐵碗。

    班長將他自己的碗遞了過去,對打飯的人說,“這家夥細皮嫩肉的,過去吃的太好了,身上的油水太多。他不能吃,要適應環境,他的飯菜,就由我領了。”

    打飯的人沒有看曹磊,直接將屬於曹磊的那一份飯打到了班長的碗中。

    曹磊拿著空碗,回到了宿舍。

    他的雙手,都握成了拳頭。

    但是,他沒有動!

    如果動手的話,他肯定會被人群毆。

    不是他怕被毆,而是,他出手,就會死人的。

    回來後,曹磊覺得,這樣被欺負是不行的。

    不露出獠牙出來,那些人會將自己當病貓的。

    雖說自己是來國軍,了解一下國軍的情況。

    但是也不至於,忍氣吞聲地做懦夫。

    要知道,自己可是讓日本人聞風喪膽的大英雄。

    曹磊想道,你不讓我吃飯?

    那我就讓你穿不了衣服。

    曹磊進來後,分配的軍裝,不知道是哪個死人的。

    衣服小了很多,穿在身上,繃的很緊。

    而且,肚臍眼也露了出來。

    那鞋子也小了。

    穿在腳下很不舒服。

    曹磊看到了班長的床上,有一套軍服。

    他馬上拿過來,穿在身上,剛好!

    這是新軍服,班長從來沒穿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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