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刑警有點牛,談情破案兩不誤

第347章 為民除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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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盡管經過全力救治,邱琳僥幸撿回了一條命,但她的身體卻遭受了不可逆的巨大損害,留下了終身殘疾。因為行動不便,她隻能終日坐在輪椅上,生活幾乎無法自理,如同一個活死人一般。

    二邱琳在與病魔長達二十年的艱苦抗爭後,終因病情惡化,在不久前不幸離世。

    當年,邱琳鉈中毒案發生後,警方迅速展開調查,並鎖定了與邱琳同宿舍的丁婉作為重要嫌疑人。

    警方之所以把丁婉列為第一嫌疑人,是因為丁婉是邱琳宿舍裏唯一一個有機會接觸到鉈這種有毒物質的人。當時,丁婉曾參與過與鉈相關的實驗,因此她具備獲取鉈的條件。

    而且,醫生的診斷也為警方的判斷提供了有力支持。

    據醫生分析,邱琳是長期被人投毒使得邱琳的體內鉈含量增多才導致的病情發作的。

    而丁婉與邱琳同住一屋,對於邱琳的生活習慣和日常作息了如指掌,想要給邱琳投毒對她來說易如反掌。

    還有重要的一點,據邱琳同宿舍的其他同學反映,丁婉與邱琳之間其實存在著很深的矛盾。丁婉一直嫉妒邱琳的才華,對邱琳“搶”走饒市第一人民醫院的實習機會更是耿耿於懷。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盡管丁婉被列為重點嫌疑人,但由於其投毒方式極為隱秘,且沒有被目擊者親眼所見,加上丁婉的心理素質極高,麵對警方的高壓審訊始終堅稱無辜。這使得案件的調查陷入了僵局。

    同時,因為邱琳的父親是一位富商,為了保住邱琳,他不惜重金聘請了知名律師為丁婉辯護。

    律師的巧妙地利用疑罪從無的原則為丁婉辯護,最後因為證據不足,警方最終不得不釋放了丁婉。

    丁婉被無罪釋放後,她們全家迅速移民至澳國。

    這一舉動引起了公眾的廣泛猜測和議論,許多人認為丁婉是因為心虛才急於逃離國內,逃避製裁。

    後來有黑客黑進了丁婉的電子郵件賬戶,獲取了丁婉與國內同學來往的電子郵件。

    在其中一封電子郵件裏,丁婉大言不慚地說,就算是她投的毒,國內的警方也奈她不何,她現在是澳國人,龍國警方在澳國沒有執法權,根本沒有權利逮捕她!

    那封電子郵件被曝光後,在網絡上迅速傳播開來,進一步加深了公眾對丁婉是凶手的懷疑。

    然而,盡管輿論普遍認為丁婉就是邱琳鉈中毒案的凶手,警方卻束手無策。

    正如丁婉在郵件中所言,她如今是澳國公民,龍國警方確實無法在澳國直接逮捕她。而且,由於缺乏確鑿的證據證明丁婉投毒,即便丁婉身處龍國境內,警方也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來逮捕她。

    就這樣,邱琳在生命的最後階段一直飽受鉈中毒留下的後遺症的折磨,但令人痛心的是,真正的凶手卻依然逍遙法外,未曾受到應有的法律製裁。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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