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軍閥

第四百七十五章 興隆寺(上)(1/3)

    赤牆碧瓦的興隆寺,與紫禁城西隅隔牆相望,是一座頗有來曆的寺圌廟。在京圌城出宮的太監中,堪稱聲名赫赫。寺內,乾隆年間豎圌立的一通石碑,詳細記述了此廟源遠流長的曆圌史淵源。

    這座建於京畿要衝,北長街的寺圌廟,始建於明朝,據傳,起初是明朝大太監王振的“家廟”。一度,興隆寺曾改為“兵杖局”,儲存過軍械。這座外表風雨剝蝕的古寺,占地麵積頗大,從後宅胡同五號院直通慶豐古寺。

    它不像白雲觀似的屬於“子孫緣”,而是一座“兄弟廟”。凡進寺的太監,出宮前就必須至少交納寺裏一百塊錢,否則連門檻都甭想邁入。出宮後,還要在這兒義務服四年勞圌役,無不軌行為,才能夠被正式收納。

    這是曆來的規矩,任誰也休想破,一旦歸了廟,可就誰也管不著誰了。這裏沒有方丈,隻有一名“主持”。出了門,隻要警圌察不管,無論幹什麽寺圌廟都沒人幹涉。

    晚清末年,住寺的太監,最初大都是極為有錢的。在宮圌內有權有勢,允許到宮外來住的大太監也不少。後來,皇上出了宮,有錢和無錢的太監都沒了飯轍,即使出宮前沒交過錢,隻要租得起一間房,也能在這兒湊合著住下。按太監的話,興隆寺,這時成了“雜八地”。

    無奈,寺裏的主持順方就圓,立下了一些規矩。明白點兒,所謂規矩隻是衝著沒錢的窮太監來的。有錢的太監,竟可以雇人做飯,一三餐,頓頓雞、鴨、魚、肉,滿院飄香。若是窮太監,就得事先交下定錢,來寺裏三年,才有房住,也勉強能去大廚房領一餐了。

    自然,寺裏的太監,無疑分成了三六圌九等。有的饑寒交迫,有的則是腦滿腸肥,財大氣粗。一些太監有錢,娶了老婆竟也帶到了寺裏住,還美其名曰“享豔福”。更有甚者,攜子孫三代來寺裏宿下,進進出出,人來人往,鬧得比旅店還熱鬧。可誰也無法管,人家有的是錢呀。

    邁入興隆寺門檻,前“朝圌廷”的禦醫孫耀庭迎麵遇見了自己的老朋友馬德清,上前一拱手:“喲,老沒見了,您倒挺好?”

    “好嘛,”馬德清是津青縣窯子口人,一口濃重的津話:“自打回了家,沒著沒落兒,這不,又沒了轍,回興隆寺來啦。”他攤開兩手,一副無奈的樣子。

    瞧上去,馬德清是個精瘦的個子,比孫耀庭整整高出一頭多,高鼻梁兒,大眼睛,話回來了,進宮的太監有哪個不是五官端正?他在宮裏也沒混出個名堂,不然絕不能十三歲進宮,才當了兩三年“禦前太監”就又出了宮。其實,他人品不錯,可就是有一樣兒,脾氣暴躁。在宮裏,動不動就跟別的太監吵崩,怎麽勸也不行,隻有他氣消了才算完。

    並不是他的命運不濟,而是他過分固執。那時,宮裏頭正值一批年邁的太監出宮,臨走,想賣掉自己的名字錢,可他偏偏不買。“俺不買,俺沒錢!買不買的也一樣活著,花那冤錢幹嘛?”

    別人再怎麽勸他也不聽,到頭來他還是一名“黑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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