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軍閥

第三百八十五章 要把法律完善起來(1/3)

    “陪審團有結果了嗎?”“有了?”

    “請宣布。”

    “陪審團以七票對五票認定,國民政府交通部在沒有得到路金氏本人許可的前提下,沒有權利拆除路金氏所居住的房屋!”

    “本席宣布,路金氏拒絕搬遷要求合理,交通部另想辦法。但是,鑒於路金氏因為個人固執原因置大眾利益於不顧,使交通部éng受巨大損失,給予象征ing懲罰賠償一元!”

    “我要求上述!”

    “我也要求上述!”

    謝煙遠和溫斯華幾乎異口同聲的道。

    溫斯華的要求上訴是毫無疑問的,但謝煙遠的上訴原因也很簡單,路金氏既然沒有違背法律,這一元錢的賠償從何而來?

    其實到了現在,誰勝誰負已經無所謂了,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案件本身。

    路金氏打贏了這場官司,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以任何借口強迫她搬遷,這是公民權利得到最大保證的體現!

    王恒嶽非常滿意,盡管他對上訴能否成功很不看好,盡管自己的口袋裏很快就會損失兩百萬!

    但值了,一切都值了!

    保護住了老百姓的利益,其實就等於保護住了自己這個政府!如果把政府的利益置於老百姓的利益之上,那麽這個政府還會長久嗎?

    所有的聽眾都站起身來鼓掌。不是為了支持誰、反對誰,而是最大程度保證民眾利益這句話在這裏得到了最大體現!

    此後,交通部和路金氏同時提起上訴,交通部的上訴被駁回,路金氏一元象征ing懲罰被取消。

    次日,交通部宣布鐵路改道,不再經過齊衡村。之前已經簽署協議的村民,願意搬遷的,交通部依舊給予補償,不願意搬遷的,都可以留在當地。

    王恒嶽和他所領導的國民政府的聲望,非但沒有因為此次事件而削弱,反而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

    在國內,王恒嶽被稱為“最偉大的總統,最優秀的領導者,最維護民眾權利的領袖”:在國外,王恒嶽被各大媒體稱為“在遙遠的〖中〗國,一個真正推動〖民〗主,真正維護公正,真正誓死捍衛公民權利的偉大元首誕生了”!

    之前王恒嶽曾經對自己的部下過,一個國家采用什麽體製並不重要,聯邦製也好,君主立憲製也罷,都隻是一種體製形式,最關鍵的是要看這種製度能不能推動國家進步。

    王恒嶽在國民政府內的獨裁統治是毫無疑問的。在他的政府裏,國會不過是個擺設,任何大總統的提案不過是走個過場而已。國民政府的所有軍事、政治、經濟權利都牢牢的掌握在了他一個人的手裏,沒有任何人能夠對他形成挑戰,沒有任何人能夠動搖他的權利。

    但他的獨裁統治,也僅僅限於政府,對於民眾,正如那些報刊所的,他誓死捍衛老百姓的一切權利!誓死捍衛法律的公正!

    “誰動老百姓的權益,我就摘了誰的帽子”王恒嶽當初這句充滿了獨裁者味道的“威脅”聽起來卻是如此的親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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