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17歲的自己做朋友

第1章 回憶(1/3)

    下個月就是三十歲的生日了。

    還真是記得清楚,以為用忙碌就能麻痹自己,該來的總是會來,拒絕或是期盼,又能改變什麽呢?

    我媽在一周前就刻意提醒過我,三十而立,不能太過隨意,回家吃個飯什麽的還是要有的。我不確定她是不是又要借著生日的由頭行“催婚”之實,但這次我不打算給她這個機會。

    辦公室裏終於隻剩下我一個人,當然不是為了加班,就是想緩一緩,“拚命女郎”這種人設不適合我,但好像從一開始我就錯過了更改的機會,不知不覺中給身邊的人造成了假象,就連剛進公司的實習小妹都在好奇,“陸姐這麽拚圖什麽,又不需要買房還貸的,難不成是在攢嫁妝錢?”

    是啊,我也想知道,攢錢除了這些還能用在什麽地方。

    對著電腦發了會兒呆,還是決定關機回家。走出寫字樓的時候,夜色初現,江邊的風吹得人心頭發癢,說不出的舒服。

    H城這個地方不算繁華,人口也不密集,唯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夜間生活,不是那種燈紅酒綠,縱情恣意之地,事實上,連娛樂場所都不多,幾乎就是普通二線城市的狀態。夜間偶爾也有擁擠的車流,冒著熱氣和煙縷的夜宵攤,街道上閃爍著不奪目的霓虹燈,像個嚴謹的初學者,模仿著一線城市的發展路徑,卻也不肯輕易舍棄原本的鬆弛。

    而我恰好,偏愛這種鬆弛感。

    隻是在一開始我並沒有選擇這裏。畢業那年,是我最迷茫的時候,不知道該去哪裏工作生活,不知道是該聽從母命,留在家鄉平穩一生,還是學著其他人的壯誌雄心背起行囊去開創一番事業。總之,我下不定決心,也找不到逼迫自己的理由。

    後來還是聽從了朋友的建議,留在了大學所在的城市,美其名曰“等待機會”。我那時就預感自己不會待得太久,看著身邊的朋友一個個明確了目標,有了努力的方向,開始走向人生的另一麵,我才有了原地踏步的“焦灼感”。我知道繼續留在那裏,隻會讓情況更糟,於是在第二年就滾回了家。

    我媽看我終於舍得回來,有了嘲笑的機會,便隔三差五地打聽那些我兒時玩伴的境況,畢竟都生活一個地方,消息傳得飛快,比如誰誰誰找了份體麵高薪的工作,誰誰誰嫁了戶好人家,誰誰誰創業開公司了……所有我記得和不記得的,她都能掰著手指數清楚,在這一點上我媽絕對有做紅娘的潛質。她也確實做過牽線拉媒的事,就是心裏別扭,過不去那道坎兒,總說什麽“自己家孩子的事兒都沒著落,我去說媒,人還不笑話死我。”

    人家笑不笑話我不知道,但她是真覺得我給她丟人了。

    在家熬了兩年,還是受不了,衝勁兒上頭了拉著行李箱就跑。我那會兒壓根沒想好去哪兒,就是一個字“走”,走就對了。打車去火車站的路上給老肖發了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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