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笑傳

第46章 清末東北烽煙起 新軍編練煥兵威(1/5)

    話說啊,那是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那時的清軍可是氣勢洶洶,直接從東北殺入關內,最後在北京安家落戶。你知道他們老家在哪兒嗎?就在那“白山黑水”的東北地區,滿洲的發祥地。

    清朝的統治者入關之後,把東北當成自己的“龍興之地”,給北京定了“陪都”的位置。對東北啊,他們實行了一種特別的製度,就是那盛京、吉林、黑龍江三將軍的駐防體製。這三地的軍政大權都集中在這三位將軍手裏,他們既是軍長又是省長,權力大得不得了。

    這東北的體製啊,和內地的行省製度可是大不相同,跟其他各省的八旗駐防也有區別。在清朝,他們在各省都設了八旗駐防官兵,由將軍和副都統領導。雖然工作繁簡略有不同,但職責是一樣的。但盛京、吉林、黑龍江這三處的將軍就不同了,他們因為守的是清朝的發源地,責任重大,所以被派去鎮守留都,統治軍民,安撫邊境。他們的工作繁忙,權力也大得不得了。

    話說啊,那是在順治元年,也就是1644年,清朝決定定都北京,把原來的老家盛京改成了陪都。他們還裁掉了那些亂七八糟的衛所,然後設立了內大臣、梅勒章京和八旗駐防。那時候的皇帝真忙啊,連這種小事都要操心。

    皇帝一拍腦門兒,就任命正黃旗的內大臣何洛會去當盛京的總管,讓他去鎮守盛京那一大片地方。左翼呢,就交給鑲黃旗的梅勒章京阿哈尼堪來管,右翼就由正紅旗的梅勒章京碩詹來負責。

    這八旗啊,每個旗都有滿洲協領一名,章京四名,蒙古和漢軍的章京各一名,他們都在盛京駐防。這一年啊,皇帝還在熊嶽、錦州、鳳凰城、寧遠、興京、義州、新城、牛莊、岫岩這九個城市設置了城守官,讓滿漢的章京帶著兵去這些地方駐防。

    到了順治二年,也就是1645年,清朝終於把文武官員的品級給定下來了,盛京的留守官兒們都升到了二品。第二年呢,駐防的內大臣就變成了昂邦章京,還給了他們鎮守總管的印。

    康熙元年,也就是1662年,皇帝把盛京的昂邦章京改成了“鎮守遼東等處將軍”。四年後,也就是1665年,這遼東將軍又變成了“鎮守奉天等處將軍”。到了乾隆十二年,也就是1747年,奉天將軍又改成了“鎮守盛京等處將軍”,簡稱盛京將軍。

    這盛京將軍的職位啊,從順治元年一直傳到了清光緒三十三年,也就是1907年。那時候東北開始搞改製,把將軍給撤了,改成行省,設總督。這盛京將軍的職位啊,曆經了260多年,換了80任呢!

    剛開始啊,盛京將軍管著整個東北地區,後來呢,權力就被吉林將軍他們分走了。在乾隆年間啊,盛京將軍管的地兒東到興京邊280多裏吉林烏拉界;西到山海關800多裏直隸臨榆縣界;南到寧海南境730多裏海界;北到開原邊境260多裏;東南到鎮江城540多裏朝鮮界;西南到海800多裏;東北到威遠堡230多裏吉林界;西北到九官台邊門450多裏蒙古界。

    說到盛京將軍這個職位啊,那可真是個“大掌櫃”!跟內地各省督撫比起來,盛京將軍的職責可是廣泛得多了,權力也大了不少。首要任務就是搞軍事,手下管著一大堆副都統、城守尉、防守尉等等,簡直就是個“官兵大雜燴”!

    話說清初那會兒,盛京地區可是用八旗組織來管理的,就像個大家庭一樣,駐防官員們就像是家長,什麽軍政事務都得管。可是啊,後來地方事務越來越多,順治十年(1653年)就開始搞旗民分治了,就像家裏孩子多了得分房睡一樣。再到順治十四年(1657年),為了“隆重陪都體製”,直接就把遼陽府給撤了,在盛京城設了個奉天府,還置了個府尹,秩正三品,跟京師順天府一個級別。

    這奉天府尹啊,雖然隻是個一府之尹,但實際上卻管著盛京將軍轄區內的所有州縣,甚至連吉林將軍轄區設置的州縣都得聽他的。感覺就像是個大家長一樣,什麽都得操心。

    奉天府尹主要負責的事兒就是掌管盛京地區的民人戶籍、田賦、訴訟等等,而旗人的事務呢,還是得歸將軍管。將軍和府尹之間啊,並沒有什麽上下隸屬關係,就像是兩個平行線一樣,互不統屬。

    到了康熙十一年(1672年)八月,有個叫任克溥的都察院左副都禦史提了個建議,說:“在外王公將軍們啊,既然不管理民事了,那逃人的事情也不用他們操心了。以後直隸各省王公將軍所屬的逃人,就交給就近的督撫審理吧;奉天將軍所屬的逃人呢,就交給盛京刑部審理。隻有寧古塔那個地方啊,還是得聽該將軍的。”康熙皇帝一聽覺得這個建議挺靠譜的,就采納了。這麽一來啊,奉天將軍(盛京將軍)和直省將軍的權限就開始趨同了逐漸不再具有管理民事的職能感覺就像是個“軍事大掌櫃”一樣隻管軍事其他事兒都交給別人去操心了。

    話說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那時的清廷腦洞大開,一度讓將軍兼任奉天府事務大臣,去管地方上的民政。但你們也知道,乾隆爺的腦回路總是那麽獨特,到了乾隆三十年(1765年),這個位置又改由盛京五侍郎中選擇一人來當奉天府兼尹,跟奉天府尹一起管理事務。從此以後啊,將軍專門管旗人成了定規。

    雖然乾隆時期編的《清朝通典》在定義盛京將軍的職能時,說得好像啥都管似的:“鎮撫留都,安輯旗民,董率文武。凡軍師卒戍、田莊糧糈之籍、疆域之廣輪、關梁之要隘,鹹周知其數,以時簡稽而修飭之。”但實際上啊,對於民人事務的管理,那隻是名義上的而已。

    就像《清文獻通考》說的:“凡滿洲、蒙古、漢軍八旗事務,則統之於奉天將軍;凡民人事務,則統之於奉天府尹。”這種旗人和民人分開治理的二元體製啊,一直維持到了光緒初年崇實改革的時候。

    話說順治九年(1652年),清廷一拍腦門兒,命令梅勒章京沙爾虎達、甲喇章京海塔、尼噶禮帶著部隊去寧古塔駐防。這可真是個“猛龍過江”的大動作啊!他們手下有8員佐領、8員驍騎校,簡直就像個小型軍隊一樣。

    到了康熙元年(1662年),清廷又把寧古塔的昂邦章京改成了“鎮守寧古塔等處將軍”,還把梅勒章京改成了副都統。那時候的吉林將軍啊,主要任務就是防禦俄羅斯,真可謂是責任重大,畢竟那時候的俄羅斯可是像一顆定時炸彈一樣懸在清廷頭上。康熙十五年(1676年),清廷搞了個大動作,把寧古塔將軍移到了吉林烏拉(今吉林市),還把吉林副都統移到了寧古塔,管轄黑龍江下遊及烏蘇裏江以東的廣大地區。在吉林烏拉城裏,又增設了一個吉林副都統,跟將軍同城駐防,合署辦公,這可真是個“雙劍合璧”的好主意啊!

    到了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八月,清廷又把寧古塔將軍改成了“鎮守吉林等處將軍”,這名字一改,聽起來就霸氣多了!吉林將軍公署裏設有印務處,還有管檔主事一員,專門負責監印和領戶、兵、刑、工四司。這四司各有各的職責,戶司管財政出納、官兵俸餉、協稅及稅務諸事;兵司負責官兵訓練、官員升補及邊務等;刑司管旗民詞訟案件;工司則管各項工程事宜。每司還有一位掌關防官,由協領兼任。

    在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清廷建了伯都訥城,設副都統來管。這副都統手下有協領2員、佐領12員、防禦8員、驍騎校12員,還有800多名八旗駐防兵。雍正二年(1724年),阿勒楚喀副都統上任了,管著600多名八旗駐防兵。雍正九年(1731年),三姓副都統也上任了,管著黑龍江下遊及部分烏蘇裏江地區的少數民族。到了光緒十七年(1891年),琿春副都統也上任了。

    在鹹豐十年(1860年)以前,吉林將軍的管轄範圍可是相當遼闊啊!東邊一直延伸到海邊,大約有3000多裏;西邊到威遠堡門,與開原縣交界,總共595裏;南邊到長白山,接壤朝鮮,有1300多裏;北邊則到了拉哈福阿裏庫地方,與蒙古交界,有600多裏。往東南方向,吉林將軍的地盤一直延伸到希喀塔山,大約2300多裏;而往西北方向,則到了黑兒蘇門,跟蒙古交界,也有450多裏。

    吉林將軍的管轄範圍還包括了烏第河以南、黑龍江下遊的全部地區,這可是一塊風水寶地啊!還有海中的庫頁島及沿海其他島嶼,這簡直就是一個“海島大亨”啊!那時候的吉林將軍可真是風光無限啊,管轄這麽大的地盤,真可謂是“權傾天下”!

    話說吉林將軍轄區州縣的設置啊,得從雍正四年(1726年)說起。那一年啊,吉林烏拉、寧古塔、伯都訥這三個地方都設了州縣,分別是永吉州、泰寧縣和長寧縣,都歸奉天府管。但好景不長啊,到了雍正七年(1729年),泰寧縣就被撤銷了。而到了乾隆元年(1736年),長寧縣也跟著被廢了,老百姓都歸永吉州管了。這樣一來,永吉州的管轄範圍差不多跟當時的寧古塔將軍轄區一樣大了,但在行政上呢,它還是歸奉天府管。這就導致了個問題,旗人和老百姓要是有什麽爭執啊,得找寧古塔將軍、奉天府尹和盛京五部幾個部門一起商量,公文啊、谘文啊來回轉,費時又費力。

    乾隆六年(1741年)的時候,寧古塔將軍鄂彌達想了個法子,趁著清查戶口、編設保甲的機會,他上書說:“能不能暫時把奉天府屬的永吉州歸咱們寧古塔將軍管,這樣啥事兒都能就近解決。還有那個理事通判,原本就是給將軍衙門辦事兒的,也請一並歸我們管。還有那個知州、州同啥的,通判也改設同知,等地方事兒辦得有點兒起色了,該裁撤的、該留下的,再請您聖裁。”

    議政王大臣們商量了一下,覺得這事兒有點兒不妥:“永吉州它是個地方官兒,要是直接歸將軍管,那就不合規矩了。但現在這編設保甲、清理民籍的事兒交給將軍辦,那文書寫來寫去的太耽誤事兒了,沒啥實際效果。所以咱們就把永吉州暫時交給將軍管吧,那些查戶口、編保甲、丈量地畝啥的事兒,讓永吉州直接跟將軍匯報,別再給府尹添麻煩了。但要是老百姓跟旗人又打起來了或者有啥其他的事兒,還是得按老規矩,找府尹解決。”乾隆皇帝聽了覺得挺有道理,就同意了這個折中的方案。

    結果過了幾年呢,清廷不但沒把將軍手裏的那點兒權力收回去,反而把吉林地區的民政都交給寧古塔將軍管了。到了乾隆十二年(1747年),阿蘭泰將軍又來了,說:“永吉州一直歸奉天府管,現在這樣兒太麻煩了,要不改成由我們將軍管算了。”清廷一想也是這麽回事兒,就同意了。於是呢,永吉州的知州就被撤了,換成了理事同知,歸寧古塔將軍管了。這一下可好了,吉林地區的民政全歸將軍管了,省得來回兒折騰了!

    在嘉慶時期,隨著內地民人像潮水一般湧入東北,管理這些流民成了一個大問題。於是,清廷在吉林地區又設置了民官,就是為了更好地應對這些流民的事務。比如說,嘉慶五年(1800年)的時候,長春就設置了一個理事通判和一個巡檢;十五年(1810年)呢,伯都訥就設了一個理事同知,還增加了兩個巡檢;十九年(1814年)的時候,伊通河也增加了一個巡檢。這些地方後來都被稱為吉林三廳。

    規定這些民官可以同時管理旗人和民人,還有巡檢來協助他們,都歸吉林將軍管。不過啊,這些三廳的民官並沒有像內地府廳那樣的權力。比如說收稅吧,三廳的民人賦稅得由旗官和民官一起收,副都統負責征收,然後理事官員來報銷。

    到了光緒六年(1880年),又新設了賓州廳和五常廳;八年(1882年)的時候,吉林廳升為府,還增加了敦化縣和伊通州;又新設了雙城廳。十五年(1889年)長春廳也升為府,還增加了農安縣。二十八年(1902年)的時候,延吉、綏芬兩個廳和長壽、盤石兩個縣也設立了;賓州廳也升級成了直隸,還增加了長壽縣。三十二年(1906年),又在三姓副都統的地方設立了依蘭府,還分出了湯原縣、大通縣、臨江州;伯都訥廳也升級成了新城府,還增加了榆樹縣。

    這些府、廳、縣在接受民官管理的同時,還得接受各地副都統的節製。這一狀況直到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才得以改變,因為這時候東三省總督兼管將軍事務的職位設立了,還有巡撫的職位,吉林副都統也被裁掉了。

    所以啊,在清末新政以前,吉林地區一直都是以軍府體製為主的。跟盛京將軍比起來,吉林將軍的職權可是大多了。除了主管軍事外,“所有旗民交涉人命盜案,及從前知州應辦民人刑名、錢穀、雜稅等項”,都是寧古塔理事同知來負責的,然後上報給將軍來完結。吉林將軍還有其他的職責呢,比如嚴防私采人參和東珠、偷盜牲畜、稽查朝鮮民人越界以及稽查各部族購買違禁物品等等。鹹豐年間以後,吉林將軍的邊防職能也得到了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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