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保家仙之常三太奶

280、日環食胸前紅印起,鐵石墓凡人怎能(1/3)

    按照我們這的風俗,死去的人起墳,是有著很大的說道的。萬一弄不好,就會給死去的先人的靈魂造成極大的傷害。也會給後人帶來厄運。

    給先人起墳開棺,不能超過三次,傳說超過三次,起墳的時候會發生詭異的事情,所以一般正常的來說,人死後埋葬在地下,要經曆兩次起墳開棺。

    第一次起墳開棺,是三年撿骨。先人故去的三周年祭過去之後,要進行隆重的撿骨儀式。死後三年的時候,屍體上的皮肉早已經腐爛,隻剩下一具白骨。因為包裹各關節的組織和肌肉都腐爛,所以骨骼會散開。所謂撿骨,就是重新打開棺材,把骨骼一一撿起來,擺在一塊紅布上,重新下葬。

    撿骨的說道很多,譬如撿骨開棺的時候,不能照射進陽光,所以需要死者的兒女或者至親撐著黑傘遮擋陽光;親人們不能掉淚,“一滴眼淚一根釘”,如果淚水掉在屍骨上,將化作鎮魂釘,死者的靈魂將不得安寧;撿骨要先從手骨撿起,這表示對先人的尊敬;撿骨的時候,每一塊骨頭不不能丟下,否則骨頭不全,先人的靈魂會受殘缺之苦;擺放撿好的骨頭的時候,要先擺頭,兩個膝蓋、兩個手肘和髖骨,要擺放整齊等等等等。所以撿骨的事情,一般會選家族裏最有名望、做事最穩妥的人來做。

    第二次起墳開棺,是並葬。夫妻二人,如男人先死,直接埋入祖墳的墓地,若女人先死,就要先埋在其他的墳地,等男人死後,再分別起開墳墓,將夫妻二人的屍骨重新埋葬在一起。然後立碑,這便是並葬。

    一般來說,也就隻有這兩次了,如果再有有一次,那就是遷墳了。人們對遷墳是很忌諱的,遷墳等於遷移了亡者的陰宅,與撿骨一樣的重要,需要謹慎對待,俗話說,入土為安,破土為凶。撿骨是必要的,但遷墳這種事,是不到萬不得已,不能輕易做的。

    按照這些規矩來說,我太姥姥的墓葬,便已經經曆了三次起墳開棺,撿骨、並葬和遷墳。而現在要第四次起墳,原本就已經違背了規矩,更何況又是為了從棺材裏取出陪葬的物品,便更要格外的小心。千萬不能做錯或者做少任何一個環節,不能出任何的差錯,不然是十分不吉利的,說不定會發生什麽。但這次不同,這次起墳也是萬不得已,盡管我沒跟我爸爸說四方煞鎮壓的那些妖邪到底有多嚴重,也沒說整個劉家鎮正在麵臨著怎樣的災難,但我爸爸相信我的確命裏注定,不是個凡人,所以我要做的事,一定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盡管我的太姥姥的墳墓已經起開過三次,這次起墳是極其不吉利的,但也要堅持。

    我們一家人在我太姥姥的墳前,磕了三個頭,我爸爸又叨念了一陣,還沒等我們站起身,突然天空中飄來一朵烏雲,不偏不倚的正好把太陽遮擋住。整個墳地,籠罩在烏雲的巨大的陰影裏。大家夥抬起頭看了看,這事算不上什麽稀奇,便都沒在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