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我何雨柱真的是反派

第11章 寫日記是個好習慣(2/2)

    “不行,得多拿幾根金條賣掉!”

    “夜晚,我得去四九城紅廟街的鬼市,賣幾根金條,把錢先拿到手,以後婁曉娥再跟我鬧,我直接跟她離婚!”

    “..........”

    偷拿金條去賣?

    何雨柱真沒想到許大茂的膽子這麽大。

    而且還是拿到鬼市去賣。

    這等同於違法犯罪了。

    其實在這個年代,想要賣金條不是難事,但你隻能賣給國家,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來。

    華夏銀行給出的收購價並不低,甚至要比國際上的金價還要高。

    但想要拿金條去銀行賣。

    首先,這金條的來路必須要正。

    如果是來路不正的東西,銀行不僅一分錢不會給,還會讓人把賣金條的人抓起來。

    很顯然,許大茂如果偷拿了婁曉娥的金條,那這金條肯定是屬於來路不正的。

    甭看許大茂和婁曉娥是一家人。

    但婁曉娥手上的金條是他爸的。

    偷就是偷。

    這一點肯定變不了。

    那許大茂想把金條換成錢,就隻能去黑市,老百姓喜歡把黑市叫做鬼市。

    “嘿嘿,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你自來投,許大茂,你知道哥們兒缺錢了,特意來送溫暖是吧。”

    何雨柱的嘴都要笑歪了,這麽好一個機會送到眼前來,不利用一下,那簡直是太虧了。

    “師傅,您笑什麽呢,廠領導催著上菜,您快點把那幾個菜給炒了吧。”

    馬華看何雨柱坐著樂嗬的都忘了做菜的正事,趕緊跑過去提醒他。

    他還當何雨柱拿著話本小說看迷糊了呢。

    “成,我這就開始炒。”

    何雨柱笑著把許大茂的日記本揣進懷裏,然後係上圍裙,動手開始炒菜了。

    切菜的活兒,馬華已經都做完了。

    燉菜也都端進餐廳。

    就剩下幾個炒菜,十幾分鍾也就能搞定。

    何雨柱趕緊把那幾個菜給炒完,然後放馬華下班回家,而他自己則一直待在食堂後廚等著廠領導他們跟許大茂吃完飯。

    許大茂在飯桌上跟廠領導們吹著牛逼,根本不會想到何雨柱還在等著整他。

    這許大茂的酒量也就那樣,屬於菜還愛喝的那種人。

    酒過三巡之後。

    許大茂就斷片了,腦子裏麵已經是一團混沌,但還是跟廠領導們吹著牛逼。

    不過許大茂這種小人,即便是斷片,他說出來的話也都是廠領導們愛聽的馬屁。

    所以也就沒有人想著要把許大茂請出去。

    在飯桌上,能有這麽一個小醜一直在扮猴,比那電影都要好看。

    何雨柱非常耐心的等廠領導們都走了。

    這才跑到餐廳,把許大茂這頭不省人事的死豬給拖回到後廚,找了張椅子,把他五花大綁了起來。

    做完這一切,何雨柱並沒有提前就把許大茂的褲衩給扒掉。

    他知道,現在就扒許大茂的褲衩,那許大茂半夜就得凍醒。

    四九城的冬天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再說了,何雨柱還有別的事兒要幹。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