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目魚》

第6章(2/4)

    卻說哪個三衙,原是一個吏員出身,做了八年巡檢,才升了這三衙之職。一日想道:“本廳到任三年,地方上的財主不論大小,都曾擾過,我的吏才,也可謂極妙了。誰想來了一位堂尊,比我更強十倍。地方上有利的事,沒有一件瞞得他。我們才要下手,不料那銀子錢財,已到他靴筒裏麵了。如今城裏的事,件件都是他自行,輪我不著。沒奈何,隻得借個題目,下鄉走走。往年下鄉,定要收幾張狀子。弄個錢使。不免將我的衙役叫來,與他商議商議。”正說之間,他的善辦事的頭來了。叫道:“王頭,你們來到鄉間,也該把放告狀牌掛在囗上,弄幾張呈狀出來;也好把票子差你。”王頭道:“呈狀到有,隻怕被犯的勢頭大,老爺的衙門小,弄他的銀子不來。”三衙說:“是件甚麽事呢?”王頭說:“這邊有個錢鄉宦,為強娶女旦的事,遇死兩條人命。這豈是咱爺們敢當的事麽?”三衙說:“是呢,我們斷不敢攬這人命,這宗財不要想他罷。”王頭說:“老爺這也不妨,老爺出張票子,小的們將他拿來。三堂兩堂隻管審,卻不用給他定案。難道我們的衙門雖小,就是白進的麽?多少也弄他幾個錢使。等堂上老爺來了,給他呈到堂上,我們還弄兩個幹淨錢呷!”三衙聽道:“好,妙!就差你與他們去辦辦罷。”王頭遂與二班的頭目,各帶索子一掛,竟往埠鎮上來。

    及至走到半途,遠遠望著一夥男女,悻悻而來,忽又轉進酒店去了。王頭說:“那個矮的,恰像錢萬貫。”李頭說:“那個女的,就是劉絳仙。”王頭說:“如此,是他們無疑了。我二人走向前去,先聽他說些甚麽,再作道理。”恰好那座酒店,坐南向北,外麵兩間門麵,內邊卻有佩房,東西兩鄰,隻有兩鄰東麵卻是一所空基。兩個差人,就立在空基外麵。錢萬貫與劉絳仙、地方,又恰在東房說話。所以從頭至末,二人無不得聞。及至內邊劉絳仙許了不告他,外邊李頭暗對王頭道:“他們和了,這狀子告不成了。”王頭說:“不妨,我們立在這邊,等他們出來的時節,一把拿住,說他私和人命,鎖去見爺。料想他狀子也在身邊,銀子也在身邊,有贓有據,不怕他不認。”李頭道:“有理,有理!”所以萬貫、絳仙一出酒店,就被二人鎖住。及至一鎖,萬貫與地方驚道:“這是為何!”王頭、李頭喊道:“你們私和人命,還裝不知道麽?”萬貫道:“我們並無此事,不要錯拿了人!”王頭說:“錯與不錯,自有著落。奉了官法拿人,不敢私自開索。”遂將三人帶著就走。及至走了二裏有餘,王頭對李頭道:“你先去回話,自說我帶人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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