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成長史

第一章天才(三)

日月如梭,我已經三歲了,該是上幼兒園的時候了。可是,我並有像常人一樣呆在幼兒園裏,而是由張媽陪著我在各個培訓班之間穿梭。 因為:一,那些人太菜,根本就是一個個隻懂吃喝,一委屈就嚎啕大哭的小屁孩。既然沒有共同語言,何必委屈自己? 二嘛,我太好學,一見麵就問題提個不停,幼兒園老師不勝其撓,同時那異常豐富的創造激情。譬如,讓A男孩穿上B女孩的花裙子亮個相;又或者是從草坪到教室門口撒上麵包屑,引來一大群螞蟻,以致於一個小男孩不幸“中標”,被螞蟻狠狠咬上了一口,腫了一個大包。 總之,開學的第一天,就在幼兒園裏引起了極大的恐慌,甚至於到了放學時間,連清潔工阿姨都聽過了我的大名。 爸爸和媽媽來接我時,麵對著哭哭啼啼的受害者,激動的受害者家長以及又急又愧的幼兒園老師,。喔,對了,還有一個依舊坐在凳子上笑嘻嘻的罪魁禍首。當即就做了一個英明的決定:“留家察看”。 雖然我非常擁護這個決定,不過為此我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一頓豐盛的“竹筍炒肉絲”。 五天後,張媽用一隻偷渡的雞腿漢堡包來慶祝我的重傷痊愈。 在接下來的一個多月裏,我家頻繁的更換著N多的家教。雖然眾家教學曆不一樣,資曆不一樣,但都得到了同樣的結局——落荒而逃。爸爸和媽媽為了避免形成我在家教界臭名昭著的局麵,無奈之下,終於坐下來開始“雙方會談”。 會談就教育目的,教育方式,教育內容及教育時間展開了激烈的“拉據戰”。(漢,三歲小兒能夠進行如此高難度,高強度的談判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最終,在爸媽方認為戰敗,我方認為吃大虧的情緒背景下勉強達成一致。 協議如下: (一)甲方(爸媽方)不得幹涉乙方的學習內容和方式的自由(不包括甲方規定的學習內容)。 (二)乙方保證每天必須有4個小時的學習時間用在甲方規定的學科上。 (三)乙方必須遵守每月一小報,每季一大報的學習匯報製度。 (四)如有違反,違反方將憑對方自由處罰。 張媽作為唯一見證了這一曆史性事件的人員,責無旁貸的成了見證人。 自由,向我露了一小臉! 對不起,事多有點忙,上傳的內容不是很多.因為我的打字速度實在是太蝸牛了有時更新可能會遲一些,如果不能及時更新的話,請見諒!我會盡可能地做到一天一章. 本書由瀟湘小說原創網首發,轉載請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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