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江河畔的歲月

正文 第五章陽光家園(1/5)

    當我們再次來到學校時,報名已經開始了。報名的地方擠滿了人,看起來比上午的多很多。有三五結伴而來的,也有父母陪伴的,還有孤身一人獨自穿行在各個服務點的。我很順利地報了名,這就意味著我已經是市一中的學生了。不,更準確地說,應該是交了錢之後,我就是市第一中學的學生了。

    交了錢,我算是獲得了學籍資格,但還沒有完事。因為我是外地生源,所以,需要在學校住宿。當我們拿著報名繳費憑據去辦理入住手續時,工作人員告訴我們說還得另外交錢,用於住宿費以及購買一些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

    舅舅對小城的環境並不陌生,因此我們想自己買,再者,學校發的東西未必就適用。但是任憑我們怎麽說,工作人員依舊是一副泰山崩於前而麵不改色的樣子,而且始終麵帶著微笑,很有耐心地說:“這是學校為了方便管理所作的統一安排。”

    言下之意就是我們可以選擇自行采購自己需要的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但錢不能不交,除非不住校。雖然都是該市管轄內的學生,但沒有市裏戶口的學生都被稱為外地生源。像我這種被歸類為外地生源的學生,如果不住校,還有三種選擇可以解決住宿問題:一是在市裏有房子;二是市裏有親戚,到親戚家借宿;三就是租房。

    咋一看,可供我選擇的的餘地還是挺多的,畢竟還有三個選項,但對當時的我來說,三個選項沒有一個可以選

    。前兩個壓根就跟我沒有絲毫關係,第三項比較模糊。如果把這三個選項當做英語考試的三個答案a、b、c,那麽,a、b兩項可以直接排除了,c項倒是看起來挺順眼的,但是通過從語法上進行分析,c項也不能選。因為,對我這種家庭條件的學生來說,根本無法承擔因租房所帶來的所有開銷。再者,我一個人在外租房,家裏肯定不放心。雖然我讀書比較晚,高中的時候已經是法定的成年人了,但畢竟也隻是個十幾歲的人,自我控製力依然很薄弱,因此,我不得不接受學校的“統一安排”。

    雖然學校的“統一安排”就像現在的一些通信運營商一樣,當你購買他們的服務達到某一他們設定的帶寬時,必須綁定一個電話號,不論這個號你是否使用。而有了電話號沒有手機可不行,所以,你還得必須選一部他們提供的手機,而且,你所選的手機隻能使用他們提供的電話號。雖然名義上說手機是贈送的,但如果你要單方麵提前終止使用服務,那麽,手機就不再是贈品了,必須清算。我對這種天才般的推銷方式,至今仍記憶猶新。因為,我在兩個月不到的時間裏網費居然高達一千多塊人民幣,而當我去結算時,工作人員還不忘了清算手機的分期付款,即便那部手機我從未使用過,當初辦理業務的時候也沒有說明手機是需要分期付款的。

    當我們拿著住宿繳費憑條來到宿管處時,那裏已經擠滿了人。有等待分配宿舍,也有正排隊等著領取學校統一配發的床上用品的,還有三兩個一堆在閑聊的。在閑聊的人當中,有的是初中時就認識的老同學,也有的是剛剛才認識的新室友。在這些人當中,我一個都不認識。既沒有我的初中同學,也沒有新認識的室友。沒有認識的初中同學是因為我是小鎮中學當年唯一一個進市一中的學生,而沒有認識的新室友,則是我也在等待分配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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